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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访仙?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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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这两个男人不愧是站在高处,俯瞰芸芸众生的帝王,一点即通。

    “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是不是和我母亲的死有关,也不知道到底跟我们正在查的事情有没有关系!

    我只知道当小叔说访仙酒有羽化登仙,位列仙班,与天同寿,延年益寿的功效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嗤笑。

    那东西确实有人造出来过,俗话说,无风不起浪,有方子,那就说明这东西真的存在过,为什么其他人造不出来,可能是没选对女子或公马的体质,也有可能是喂食给公马的药有什么特制秘方,谁知道是怎么制出来那变态的玩意儿呢?!

    至于功效问题,延年益寿的功效到是没有,不过确实有使人羽化登仙,位列仙班,与天同寿的效果。”

    说到最后,夜凌梦的声音已经是明显的鄙夷、幸灾乐祸了。

    夜帝轩手里把玩着小女人的一缕秀发,听着小女人的话,以自己对她的了解,事情一定不会那么简单,温声道:“那东西是毒药?!能喝死人?!”

    话是疑问句没错,但是房间里的其他两个人都没有听出来那是疑问的语气,有的只是肯定、笃定。

    “吧啾!”

    响亮的一声亲吻在夜帝轩的侧脸和夜凌梦的红唇间传来,那声音听的人耳朵能充血,事实上,夜凌梦的耳朵确实是红了,透明的粉红色呈现在那有如上等白玉的小耳朵上,看着很是喜人。

    脸上温软的触感传来,使向来镇定的王者也不禁一愣,尽管只是一瞬间,但也是很难得了,夜帝轩没有想到小女人会突然袭击,而且还亲的那么响亮,呆愣只是一下下就回了神,他还是很喜欢小乖主动的,让他知道她也是很在乎自己的。

    本来只是想要奖励一下自家男人,能从自己的几句话里就判断出是有害的,可致命的东西,说明了男人和自己还是很心有灵犀的,没想到只是偷亲一小下下,就早弄出那么大的声音,真是羞死人了,太失策了。

    维尔斯看着夜凌梦耳朵红了,感觉很不可思议,这个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的小女人,前几天还和他‘讨论’过他的‘菊花’问题,他还以为她的脸皮已经无敌厚了,谁知道还会害羞耳朵红,真是稀奇呀。

    害羞了一小小下的夜凌梦,眨眼间就恢复了正常状态,脸皮厚的程度和适应能力不得不令人佩服,简直是叹为观止。

    “咳~嗯~”掩饰了一下尴尬的场面,夜凌梦脸上装了钢板,装作刚刚的糗事没有发生过,面无表情,严肃的说道:“嗯,轩很聪明,猜的差不多,访仙酒不是毒药,但是人喝了之后的效果和毒药没太大的区别,都是死翘翘。”

    “噗嗤~~呵~~,梦梦,别那么一本正经的夸人好不好,想笑死我啊,呵呵~呜~嗯~~咳咳~~,呵,我不笑了,不笑了,你别那么看着我,我汗毛都快立起来了。”

    看着夜凌梦绷着一张俏脸,硬装严肃帝的在那儿拍夜的马屁,维尔斯一个没忍住喷了出来,太好笑了,刚笑没两声,就被小女人那要吃人肉的表情吓住了,立马收声,总结多方经验,事实证明,这个小女人还是少招惹为好。

    看对方还有要继续吃人的想法,维尔斯为保住一身皮肉,立刻转移话题,摸摸鼻子,挡住小女人那能穿透十米厚钢墙的杀伤力十足的放射性眼神,说道:“梦梦,那东西那么多人都想要得到,怎么可能是能喝死人的东西!

    既然它能喝死人,为什么那张方子上没有说明?天朝有句古话不是说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么?难道他们不怕子孙后代都喝死绝后喽?”

    知道某人是转移话题,但是问的也不无道理,只是夜凌梦被取笑的心情很不好,不刺激刺激他,她心里不舒服。

    “喝了那鬼玩意儿,不出几天就真的是‘羽化登仙,位列仙班,与天同寿’了,俩腿儿一蹬,辫子一翘,眼睛一翻白儿,灵魂一出窍,扑啦扑啦往天上那么一飞,可不就远离凡尘了么!

    羽化登仙,感觉身体轻的就好像是要跳脱凡尘宏宇,飞升成仙。

    位列仙班,都飞升成仙了,可不就是进入天上的神仙之列了么!

    与天同寿,人死了,肉体过百年、千年之后,别说肉了,就是骨头渣子都没有了,那在天朝古代葬制中,棺木之中原先藏在里面的人如果连骨头架子都没了,那就叫仙解。

    就是说这人升仙了,既然是死了,升仙了,说是与天同寿也没说错,毕竟死人不可能再死第二次,至于飞没飞仙,谁知道!

    人家那方子上明明白白写的非常清楚,名字起的更是清楚,访仙访仙,寻访问仙,能到神仙那里去拜访的一定不会是肉体凡胎,凡人要想脱离肉体凡胎的状态,除了死后灵魂飞升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么?

    成魔?成佛?修仙?修妖?

    自古正邪不两立,想访仙,成魔肯定是不行了,再说成魔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凡事都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少一难成。

    想立地成佛那就更不可能了,比修虾米都困难,讲机缘,讲公德,讲舍身成仁,妄想修仙的蠢人,功利性都很高,不杀人放火就算顶好的了,还舍身成仁,那就是晴天白日做梦。

    修仙在古代跟修道没什么区别,异曲同工吧!修道就要修身,就戒色一条,有几人能忍住的?十天八天的还有可能,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一百年,估计太监练成的比较多。

    修妖的你得有妖精带着你一起练,关键就在于哪有那么多能化形的妖精能让你碰上,善的都躲进深山老林里了,等出山的时候你都没了,还修个屁,恶的你要是碰上了,还没等你说话你就把你消化了,要是真有机缘说上了话,人家也不会带你的,自己修炼都够辛苦够费劲的了,在带个万年拖油瓶在后面拖着自己,想想就够让人崩溃的了。

    只有那些个妄想长生,长命百岁,得道成仙,还不想吃苦,一劳永逸的蠢人才痴心妄想的相信这玩意儿喝了能成仙,能长命百岁,简直是开玩笑,也不想想好事儿怎么全让自己碰上了呢?

    喝死了,那就叫活该,也不动动脑子,古人的语言是含蓄的,到了后代他们那些蠢蛋手里就成了白话文了。

    张个没用的猪脑子,浪费国家粮食,浪费国家土地资源,去死就对了,还能给国家土地上些肥料,就当一辈子做唯一一次的贡献了。

    早死早‘飞升’嘛,害了那么多的人,怎么就不让他们早些练成了呢?急着想早死的这种人就应该让他们早点儿死,阎王爷就该早点儿收了他们下地狱,扒皮,抽筋,下油锅。

    就当是阎王爷发善心了,想想他们那找死还不自知的样子,我就蛋疼!这帮人是闲的嘴里淡出了个鸟儿吧?!没事儿找事儿!”

    夜凌梦的话,听的维尔斯恨不得翻白眼,好好的一张‘长生’的方子,到她嘴里那么一解释就成了要人命的东西,见解不可谓不独到,想法不可谓不新颖。

    ‘精辟’一词,当之无愧!

    不过这嘴真不是一般的损,实在是太损了,她把那群没见过的老家伙都骂进去了吧?她是不是故意的啊?!不过真是解恨啊,要是那群老不死的听见了,那就更是爽呆了,这小嘴儿真没白张,他喜欢!

    -_-|||汗!他也就这能在心里想想吧!要是让夜大当家知道了,维尔斯的皮是一定留不住的,非把他全扒了不可,说来也好笑,这人是记吃不记打么?要不怎么就忘了之前被损的快气冒烟了,现在有喜欢上人家梦梦的小嘴儿呢!

    “小乖,真的古方要是在夜氏会怎样?”夜帝轩说道。

    关于访仙酒的基本情况是基本上掌握了,维尔斯提到的小乖说的要是古方真的在夜氏,事情就大条了,这让他很在意,不是在意那些该死的却还没死的老家伙们和除了小叔、维尔斯之外的夜氏族人,而是他付出心血十几年经营起来的修罗门和跟随他的人。

    那些人,有一开始就忠心跟随着他的嫡系,有父亲当年的旧部,更有祖父留给他的跟随自己多年的老部下,他要对他们负责任。

    夜凌梦没卖关子,直接说道:“我母亲所在的家族是守护‘迦南’密地的存在,那么我现在所知道的,以前本应该记得的东西,就应该是跟‘迦南’有关的。

    也就是说,你夜氏一族与‘迦南’有关系,但是,轩,你要知道,我的家族在位于北半球、东半球、太平洋西岸、亚洲东部的z国,你的家族在位于西半球的m国,两个本应该是南辕北辙的家族,怎么可能搅和到一件事情里去。

    我母亲的家族虽然到现在为止已经没落到就剩下我一个人,可是那家族历史也已经有上百年了,你们家族到你这一代也应该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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