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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中外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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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六章中外都有

    欧洲也有自己的献祭历史。公元前300年,远在基督教传入北欧之前,当时的异教徒们就已经开始进行献祭仪式。没人了解这些欧洲异教徒的宗教的信仰和他们崇拜的神灵,因为他们完全没有留下文字记载。人们曾在丹麦图伦村附近的沼泽里发现很多皮肉尚存的尸体,其中的一具被称为图伦男子,他们可能是北方部落献给神明们的祭品。这种仪式可能与迷幻药和性仪式有关。

    柳条人是凯尔特部落德鲁伊人的一种献祭仪式。在公元前55年,当凯撒大帝入侵不列颠群岛时发现,德鲁伊人会用柳条编成巨大的人形,把活人和牲畜放在其中,接着人们会放火焚烧柳条人来献祭。他们相信皮肉燃烧的味道会带来滋养万物的雨水,而牺牲者越挣扎越痛苦,效果就越好。

    北欧崛起的维京人信奉以奥丁为首的多位神明,而奥丁要求信徒以人血换取胜利。在他们的祭祀“血鹰”中,祭司首先在牺牲者的背部刻上老鹰的形状,然后剖开牺牲者的背部,暴露出脊椎,接着切断脊椎与两侧的肋骨的连接,一根根的把肋骨掀开,在仪式的最后,牺牲者的肺部会被拉出来,成为一对翅膀的形状。

    人类的献祭仪式始于埃及文明初期。早在公元前3000年,大金字塔群建造的400年前,埃及人早就已经看重了死亡和来世。祭司用刀割断牺牲者的颈动脉,青年随法老而去。对古埃及人来说,活人献祭并非一件坏事,而是为了崇高的目的献出生命给一位本是法老的神明。

    1863年,英国探险家理查伯顿记录了一种出现在达荷美的仪式,达荷美是受到战火璀璨的西非中最强大的王国。仪式在一个大型的公共广场举行,一名战俘被抓到国王面前,国王手持利刃一刀砍下他的头颅,高举过头顶,充当敬神祭品。仪式结束后,牺牲者被削去皮肉的头颅,会被放在格雷雷国王的宫殿墙上,当成装饰。到了20世纪,活人献祭在非洲各地变成了非法行为,但据说恐怖的传统依旧秘密的存在着,并一直延续至今。

    后古典期有关于玛雅人血祭仪式最详尽的描述。其中一个故事讲到,将心脏从被俘勇士的胸口取出,然后祭献给神。来自敌方精英阶层的年轻战士是最受欢迎的祭品。如果抓到了敌方的统治者或主要首领,则会将他们留到某个特殊仪式上再砍头献祭。

    奇怪的是,如果俘虏来自在地理上或文化上较为遥远的村落,则玛雅人不会用他们献祭。正如托多洛夫所言,受人欢迎的祭品必须同时既是外人又是邻居。活人祭祀的方法多种多样。

    就像我说过,中国人的活人祭祀也是相当的“悠久”完全不逊色任何的文明,人祭也称“人牲”,是以活人祭祀死者和已死去的祖先,包括天神地祗及自然神。这是古代世界曾经普遍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既是原始社会食人习俗的反映,同时又是原始宗教这种精神鸦片麻醉下的产物。

    据古人类学家的研究,在我国早在五六十万年以前的“北京人”时期,就已经开创了食人之风的先例。最近,考古学家在江西万年仙人洞和广西桂林甑皮岩两个遗址内也找到了食人的证据。受害者不仅皮肉被食净尽,甚至还敲破颅顶,连脑髓也给吸光了。由于史前社会生产力极端低下,食物来源没有保证,遇到食物极度缺乏的时候,人们便会自食其类,以此来充饥。而随着万物有灵、鬼魂不死等观念的炽盛,以及原始社会内部的不断分化,阶级的萌芽,氏族贵族、巫师集团等掌握政权和神权,又把活人推上了祭台,用“人牲”作为祭祀祖先和神明的“祭品”,也就是让祖先或神明吃掉这些“人牲”,从而祈求祖先或各种神祗保佑和赐福给他们,这就是人祭。

    我国古代一些著名的文献,如《墨子》、《苟子》、《尸子》、《吕氏春秋》、《淮南子》、《说苑》等都记载“汤祷”这一惊心动魄的故事。说商汤灭夏,取得统治地位以后,天下大旱,五年不收。商汤率众在桑林中祈祷,经过占卜,巫师说需要用人祭祀上天。于是,商汤便让人堆起柴堆,并剪去了他的头发、手指甲等,准备以己之躯来祭祀上天。眼看这位曾经咤叱风云的一代君主就要葬身火海,一场大雨倾盆而下,挽救了商汤,也拯救了黎民百姓。历代统治者均把汤作为惜民爱民的典范。而其背后,却隐含了野蛮愚昧的人祭悲歌。

    商汤并非人祭的始作俑者。他只不过是因袭了远古社会的陋习而已。据考古学家考证,目前有确凿证据的人祭实例,在辽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祭坛遗址中就有发现。在石圈形的祭坛遗址附近,曾发现有陶塑的女神像和人骨架,以及猪骨、鹿骨遗存。其中的人骨架,应是奉献给神祗的牺牲,说明用人祭祀,至少在5000年以前就已经发生。

    不过,在原始社会,人祭的规模甚小,仪式也比较简单。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古老的人祭习俗同阶级压迫联系起来,从而固定成为一套繁缛的礼仪制度,增添了新的内容,构成了奴隶制意识形态上的一大特征。

    夏代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考古发现在其所对应的二里头文化中,也有人祭遗迹。如二里头遗址的一些灰坑和灰层中,发现一些人骨架,个别的和兽骨埋在同一灰坑中,葬式有仰身、俯身、直肢、屈肢或蹲肢坐式等,有些骨架身首异处,有的作捆缚状,往往数具骨架共埋一坑,或只有头骨和零星的肢骨。不少死者的掩埋情况不像是自然死亡,可能是虐杀后被随意处置,或与祭祀活动有关。

    商代是人祭之风最盛行的时期。根据甲骨家胡厚宣先生的考证,已知有关人祭的甲骨有1350片,卜辞1992条,最少有14197人遭残杀。

    商代社会宗教活动极为盛行,尤其是对奴隶主贵族来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把祭祀与战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所以,不论是祭祀祖先,还是祈年求雨或举行其他宗教活动,多用人或畜作为牺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考古工作者在殷墟发现了商代贵族墓地的祭祀场。在1950年和1976年两次对武官村大墓进行清理和发掘时,在揭露的4700平方米的面积内,清理出191座葬坑。这些葬坑,除少数为东西排列外,大多数为南北向,而且葬坑的位置恰恰是在几座大墓之间,属王陵东区。从它们分布与排列情况分析,不可能专属某座大墓。因而,我们推断这些葬坑不是杀殉坑,应是若干次祭祀后掩埋人牲的遗址,是商王室祭祀祖先用的公共祭祀场。

    祭祀场中,东西向的葬坑,死者大部分是成年女性或儿童,尸骨齐全,没有被砍去头颅;南北向的葬坑,坑中的死者多为二三十岁的壮年男子,大部分死者被砍去头颅,并且还留下砍伐的痕迹,惨不忍睹。如有的颈椎上有明显的刀痕,有的是被断肢、腰斩或支解后扔于坑中的,有一部分可能是活埋的。在这个祭祀场中,掩埋的人牲达一千三百多人,真的能有多惨就有多惨,人类长河之下的血腥就是如此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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