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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破罐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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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斯凤不忘先生的嘱托,自己先服下“定神丹”,以防自身受到伤害。

    不过,这些准备工作到底是……

    话说,这齐兰其实本是一种无毒无害的兰花。然而只要加上檀香和尤菊粉的香味就会产生化学反应,只是这种化学反应亦是无毒的。不过,当这种混合香味遇到水加人的唾液之后便会改头换面,变成一种奇毒,同时随着水喝得越多,体内所受之毒便会越积越深,迅速扩展开来,甚至能在刹那之间发作。且只需一杯水的水量,就足以让十头大象为之屈服。

    而“诸葛”先生更是给这种奇毒起了一个好听且易懂的名字——“化功散”!

    何为化功散啊?就是化去武功的意思嘛!由此,“诸葛”先生之意便可昭然若揭了。

    他这是要化去刘小瑾的武功,好擒住武功高强的这厮。只是,一般的下药方法,别人还没下呢,就立刻会被这阉狗识破,而且他更有吃任何东西插银针的习惯。因此,想要他中毒,亦不是一件易事儿。

    再者,“诸葛”先生发明的这种化功散,不但见效快、药力强、而且还会依附在骨头之上,软化人骨,从而使骨头变脆……哎,真是可见此毒之阴险毒辣啊!不过,对手是那狡诈的佞臣,也就不必跟他讲什么仁义道德了。

    但是,令斯凤最为兴奋的不是见到了奇毒,而是自己能亲手干掉刘小瑾,为大冥朝除害一事儿。因为对她来说,这莫过于积阴德的最佳方法——她可以成为第一功臣,所以她自然是乐得要命啦!嘻嘻。

    陈玥琦仙子,我拜托你一定要遵守诺言哦!她仰头往往窗外,祈祷万事皆会顺利。

    没一会儿,她要见之人赫然跃于她的眼中。

    就见他臭着一张脸儿,耷拉着眉毛,尽显不悦之色。

    斯凤连忙识相地一挥手,把李灵儿等人全部赶了出去,忙摆出一副客气的表情,将其迎向了几案旁,笑呵呵地对他言道:“干爹,你找女儿的话,叫一声便是,何必劳您大驾呢?”说完,立刻给他倒上一杯香喷喷的茶来,“来,您先喝口水,来听听女儿说的对不对,可否?”

    在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她顺势将茶放到了刘小瑾的手中,并故意闭起眼睛,来了个灿烂的微笑。

    斯凤之所以闭眼   全是为了不让这个经验老道的阉狗看出自己目光中可能存在的“不安”的颜色,微笑则是所有表情的最好掩饰。

    那么刘小瑾呢?他撇了撇嘴角,拿过茶之后,放在鼻下轻轻地嗅了嗅,道:“嗯,确实是好茶,那干爹就先听你说说。”边说,他边习惯性地取出怀中的银针锦盒,打开盒子之后,从中拿出了一根针头约十公分长的银针,朝着茶水慢慢地刺了进去……

    一旁地斯凤看得有些抽筋,腹中的笑意朗朗——古代人就是古代人,竟然这么没常识!银针可以验毒?呵呵。从一些化学反应来说的确可以,但使银针变黑的却未必是有毒之物,更何况很多致命的毒物,银针碰了并不会有一点儿反应。看来,古代没有化学家是他们的一大悲哀。

    想到这里,她稍稍背过身去,轻柔地说道:“宁王朱宸壕起兵来犯。名义上是对干爹不利,实则是假借干爹之名欲要篡权夺位,此子之狼子野心,天下人有目共睹。可谁知,冥武宗犯浑完全不信,就连兵符都不知道藏到何处去了。干爹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宁王向来高傲自重,瞧干爹不顺眼。他夺取天下之后,定不会给干爹留有一席之地。所以,这件事上,干爹和冥武宗是站在一条线上的,您说女儿说的对吗?”

    刘小瑾听得甚是满意,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茶杯,扬起了脖子,“咕咚、咕咚”的将这杯未知数给喝了下去。

    无力,身体一点力气都没有。不但如此,刘小瑾甚至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身体里发出的阵阵麻意……他试着动了一下手指,不料,他的手指根本没有“动”的意思,哪怕是一丝震动都没有!

    “咕咚”——他大张着嘴巴,只能干吞着满是灰尘的空气,心中迸射出无尽的烈焰。

    琉璃啊琉璃,你怎么可以对我做这样的事儿?这世上谁都可以对不起我,但你却不可以……你知不知道,咱家不只是你的干爹那么简单……

    想到这里,刘小瑾吃力地将眼睛望向了仅有的空隙——一个唯一能看见天日的窗户的缝隙……

    呃……似乎“化功散”的药效非常有用的样子嘛!话说,那时候……

    “女儿啊,你说的不错,那你可知那混人把兵符藏到何处去了?”他放下已饮尽的茶杯,将全部的目光都投注到了她的身上。

    而就在此时,斯凤忽然一个转身,脸上却显出了“白板”似地表情。她抿了抿嘴,在心中暗数——“5、4、3、2、1……发作!”

    时间一到,刘小瑾体内的毒素就犹如发令枪响一般,迅速在每个细胞内开始活跃,带给他“奇妙”的感觉。

    没一会儿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大片黑暗,体内的空气好似完全被抽出体外一样。再下一秒,他便完全失去了知觉,成了刀俎上的鱼肉。

    那么看到他倒了,斯凤又作何反应呢?嘻嘻。她呀,赶快敲敲床板,让久候其中的朱篌照钻出来,帮忙抬人咯。

    于是在不久之后,就见到了上述的情景,不过待他清醒之时已是被关在漆黑一片的死牢之中的时候了。

    “混蛋!”他奋力地大骂一句,不料在他耳边全传来了“叮叮当当”的响声。寻着声源,他用眼角的余光夹着微弱的光线看到自己竟被穿了琵琶骨,非但如此,手腕之处还渗着腥臭的液体。

    刘小瑾看得直咬牙,他不用证实便知自己的双脚定同其手一般——他的手筋、脚筋皆被挑断了!他一身的盖世武功成了无用之物!不,是他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废人。

    “好狠啊!琉璃!好狠啊……”

    其实在古代人的世界里,只要穿了琵琶骨就等于废了武功,把手筋、脚筋挑断那是残上加残。哎,古代又没有显微镜,可以接下神经,所以嘛……“废”是肯定的。

    只是如此一来,斯凤不但废了刘狗的武功,还把他废成了残疾人……

    老天爷不禁笑笑,叹道:这有什么关系,这刘小瑾本来就是个残废嘛!呵呵。

    然而即便到了这个地步,在刘小瑾的心中依旧没有“自尽”的**,他觉得自己是可以活下去的,错,是必须活下去的。

    念及此处,他便发了疯地大喊大叫起来,“朱篌照,你给我听着,识趣的就快点放了咱家,好好对待,否则你别想有一线生机。你以为朱宸壕真的是冲着咱家来的吗?不,他是冲着你的皇帝宝座来的。朱篌照,你是个昏君,你不会带兵打仗。连年来,蒙古多次进犯我大冥边境,要不是咱家指挥得当,恐怕早就让蛮夷做了新君了!朱篌照,你听到没有……听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