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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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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工子鱼是你喜欢的男生?”沈辰旭好似很在意这个,势必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庄浅却懒得搭理,埋头往校门走口。

    “你说啊,还是他喜欢你?浅浅你……”

    “你烦不烦啊?没听到所有人都讨厌我吗?怎么可能有人喜欢我?而且你老跟着我干嘛?”终于忍无可忍,出了校门口某女就转身狠瞪着少年。

    然而后者却喜出望外:“那太好了,浅浅,他们都不喜欢你,我喜欢你,我会等你长大,然后娶你做媳妇儿,这样你就可以一直保护我了,那些人再敢欺负我,你就帮我教训他们。”

    庄浅傻眼了,啧啧啧,一个初中的男生居然要她来保护,也不嫌丢人:“死胖子,你给我听好了,如果早知道你这么没出息,我肯定不管你,羞羞羞。”

    “我……我叫沈辰旭,不是死胖子,浅浅,我是认真的,要不我给你钱?我家很有钱的,你想要多少?”说着就从兜兜里掏出三张百元大钞。

    “谁稀罕你的钱了?求你不要跟着我,拜拜。”

    “浅浅,我是真的想和你做朋友,要不这样,以后不用你保护我,我……我……我保护你。”终于,少年鼓起了勇气大喊。

    庄浅冷笑,将小胖子上下打量了一下,鄙夷更甚:“那就等你有那个能力的时候再说,还有,我讨厌胖子,更讨厌没种的男生。”深怕对方再跟着,说完便撒腿狂奔。

    这次沈辰旭没有再追,他只是想和她成为朋友,给她钱买好吃的好玩的而已,为什么这么难?上次那帮人逼着他交保护费他都不交,甘愿把零花钱都给她,她却不屑一顾,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钱呢?或许浅浅是不一样的。

    可惜就是太小了,如果她也是初中生,他一定让她当他的女朋友,没关系,五年级,很快就初中了,到时候也不是没机会,只要他努力减肥,努力跟警察舅舅学功夫,浅浅就会答应的。

    但工子鱼究竟是谁?为什么浅浅会刻那人的名字?最可恨的是工子鱼旁边还刻着庄浅两个字,没关系,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就是这样,沈辰旭就一直阴魂不散了,我上初中时他上高中,不但真的减肥成功,还身手了得,情书一封接一封,一直以娶我为目标,我说什么他都会去做,但这不是爱情,他或许至今连爱是什么都不知道。”

    对方形容得简单,大伙却听得心惊肉跳,庄姐不要命的性子竟是从小练成,别说单挑五个初二的少年了,就是同年级的他们也难取胜。

    夜飞霜失笑:“的确有些难以信服,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报恩,以身相许,至今也没去谈过恋爱,或许真追到了,目的达成,后面能不能白头偕老谁知道呢?”

    “我觉得他是真爱,以前不懂,这都二十七了,还不懂?至今都不放弃,说明他的心里已经认定了庄姐。”杨硕如是说。

    “其实说再多都没用,庄姐,是不是就算他以后能心甘情愿给你当牛做马,你依旧不会嫁给他?”白玉仁一针见血的问。

    果然,庄浅点头:“没错。”

    “啊?为什么?”

    白玉仁挑眉:“因为不来电呗,喜欢和爱是两码事,你们会嫁给一个无法让你们脸红心跳的人吗?到时连洞房都得公式化,有什么意思?”

    这么一解释,大伙就明白了,想不到庄姐还是个浪漫主义者,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沈大少要怎么办呢?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悲剧!

    “时间不早了,都去睡觉吧,飞霜,忘了件事,昨晚我看到你偶像的同事了,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可惜是个灭绝师太。”杨硕拍拍夜飞霜的肩膀,看似是在打趣,实则却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其反应。

    “哟?四爷还有偶像呢?是哪个大明星?”柳简月八卦的眨巴眨巴大眼。

    庄浅闷笑:“什么大明星?不就是国耀那个执行总监吗?不说我还忘了,上次沈辰旭带我去参加晚会时,我还看到本人了呢,长得的确挺帅,比你屋里那堆杂志上要养眼得多,不过不是什么正经人,身边没缺过莺莺燕燕,你呀,品味得提升提升了。”

    夜飞霜见话题转到了自己身上,立马抬手:“得得得,躺着也中枪,但咱也没地方给你们扫射,拜拜!”拉开门逃也似地走向卧室。

    “噗,咱四爷还是挺纯情的,居然还学小女生迷恋那些封面人物。”

    “人老心不老嘛,啊哈,不行了,散了吧。”洪笑天拍拍嘴巴,打着哈欠同大伙各回各屋,连庄浅都拿起钥匙走出了酒吧。

    窄小却一尘不染的卧室内,夜飞霜边用浴巾擦拭着满头湿发边从浴室走出,面色颇为憔悴,及膝连衣长裙薄如蝉翼,因此胸前勾勒出的缺陷煞是明显,半凸半平,影响了整体美感,就好似一个异类。

    但她却并不在意,确切的说早已习惯,路过那堆引人误会的杂志时,秀眉微蹙,从床头柜里一个相册内取出一个红色小本,盯着离婚证三个字,嘴角自嘲的勾起,偶像?他们居然说莫影川是她的偶像,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确没人知道她收藏这么多杂志为的绝非是迷恋。

    而是要时时刻刻记住这张脸,若哪天遇到了,定要绕道而行,人就是这样,遇到实在惹不起的人,只能躲着,算是一种自我防卫,不过也确实没机会再见。

    懒懒的挑开本子,赫然出现的两张大头照正是年轻版的夜飞霜,表情木讷,好似山崩地裂,而那张帅气的男人则正是杂志上的某人,比起夜飞霜,他可意气风发着呢,好似终于得到了解脱一样。

    的确是解脱,还记得当时他说:“必须离婚,因为我毕业后事业定会蒸蒸日上,若到功成名就时再离的话,那么她会分走我一半的财产,凭什么?我又不爱她,这一切都是家母的主意,而且她本来就是冲着钱来的。”

    “我没有,婆婆对我有恩,我怎么会图谋不轨呢?”

    “哼,当时那么多人你不找,偏偏找我母亲,不就是你们知道她名下有几套房产吗?”

    “莫影川,你这话太没良心了,我八岁到你家,是婆婆自己说要收养我,将来给你当老婆的,我不是不懂感恩,婆婆每天忙着做生意,一日三餐我几乎都是端到你手上的,你的衣服你洗过一次吗?家务你做吗?我八岁就开始照顾你,你生病了也是我照顾,十多年的付出只是为了涂你这几套房子?那时候我才八岁,我懂这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