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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遇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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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笙第一次见顾明璋是华夏纪历的八零年,十岁,坐在自行车后座上。

    那天跟任何一个冬天的早晨没什么差别,湿润的雾汽弥漫,黄土堤坝和江岸秀竹一起隐在融融白雾里,方笙妈重复着长年累月的行为,又一次带方笙外出求医。

    雾气朦胧看不清,方笙妈的自行车差一点和迎面而来的自行车相撞,两辆车停下来时,方笙听到一个清润的声音喊了声二舅妈,抬头时就看到一片白。

    洁白的白衬衣,洁白的脸庞,清新、干净,纯粹得不含半点人间烟火杂质的少年。

    “是你啊。”方笙妈有些拘谨。

    顾明璋微微笑,笑容优雅和煦:“二舅妈这么早上哪?”

    “带囡囡去看医生。”方笙妈回头看了方笙一眼。

    顾明璋顺着方笙妈的目光看向方笙,方笙怯怯看他,小声喊道:“二表哥。”

    “怎么知道我是二表哥?”顾明璋浅浅一笑。

    方笙听到花开的声音,温柔细软。

    “是啊,奇怪,这丫头平时认不得人的。”方笙妈也很奇怪,她刚才没喊名字就是没认出面前是顾明璋还是顾明瑜。

    顾明璋和哥哥顾明瑜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

    顾明璋没就这个话题说下去,问道:“囡囡的气色不大好,生什么病?”

    “也不是大毛病,就是怕冷的很……”说到方笙的病,方笙妈打开了话匣子。

    方笙从出生起就极怕冷,人家穿短袖衫满头汗时她是长衫长裤,人家长衫长裤时她是毛衣,起床后衣服稍微穿得慢些就会发烧,一发烧一准就喉咙疼,整个人蔫蔫没精打采像酸菜叶子。

    “这丫头穷人命富贵身娇贵的很,喝的中药都比吃的饭多,屁股都是针眼硬繃繃的没地方下针,打太多针了肌肉硬繃着,有时走路都瘸着……”方笙妈说了很多,眼眶有些发红,半晌,猛然发觉自己太哆嗦了,尴尬地一下合上口。

    “可能是体质问题吧。”顾明璋倒是没有不耐烦,微笑着看了方笙一眼说:“也许不要喝药打针多增加点营养就好了,我听说,红糖煮鸡蛋吃能提高身体免疫力。”

    “谢谢二表哥。”方笙睫毛眨呀眨看顾明璋,她怕死了喝药打针了。

    顾明璋又一次笑了,云开日出的灿烂笑容。

    那笑容将冬日粘人的寒冷融化,轻烟薄雾化成蝴蝶,翩翩欲飞。

    方笙觉得顾明璋很爱笑,笑容真好看。

    后来她离开长山乡下来到g市顾家却发现,顾明璋一点不爱笑,除了礼节性的笑容,在人前他基本上没笑过。

    方家和顾家并不亲近,方笙的姑妈是顾明璋父亲的童养媳,在顾家长到十五岁未及圆房就死了,顾明璋父亲娶了他母亲后,依农村人的习俗带着新人到方家走娘家认下这桩接面亲。

    顾明璋的母亲还算念旧,逢年过节经常到方家走动,及至他母亲在他八岁时去世,他父亲另娶了一个城里女人,两家就断了往来。

    暑假顾明瑜到方家来是为了方笙家屋旁的老桑树。

    城里没什么好玩的,他放暑假回乡跟小伙伴鼓捣养蚕需要桑叶。

    方笙奇怪母亲和顾明璋怎么认识,方笙妈说:“暑假阿瑜和阿璋一起来的长山。”

    那天怎么没见到顾明璋呢?方笙为少看顾明璋一眼觉得遗憾。

    方笙不喜欢顾明瑜。

    那天顾明瑜到她家时视线落在她家餐桌上,当时她家的八仙餐桌上只有一盘咸菜,她妈妈说:“家里穷,没肉没好菜就只有咸菜叶子吃。”

    “咸菜叶子多好吃啊。”顾明瑜伸手指拈起咸菜叶丢进嘴巴,末了,还意犹未尽咂嘴。

    方笙觉得顾明瑜是在无声地打她妈脸,批判她妈身在福中不知福。

    后来方笙到了顾家,三餐大鱼大肉,吃得腻得要吐怀念起家中的咸菜叶子,隐隐明白当时顾明瑜那句话没有任何负面含义,可对顾明瑜的恶感却无法改变。

    方笙妈牢记住顾明璋的话,那天后就没再带方笙外出求医,家里稀罕的鸡蛋不再拿集市上卖钱,口粮里省了又省,攒的那几毛钱买了红糖,孜孜不倦煮红糖水鸡蛋给方笙吃。

    热腾腾的红糖水,白玉一样光滑的剥壳鸡蛋,吃完了,额头湿漉漉的汗水,周身通畅神清气爽。

    方笙仍然畏寒,不过发烧喉咙痛的时间大大减少了。

    方笙十二岁了,小升初,成绩优异。

    农村女孩小学没读完的都不少,方笙能念完小学算不错了,要不要给她上中学方爸和方妈吵了起来。

    在村里小学当民办教师的方妈主张让女儿上中学。

    “让囡囡读完初中考卫校,咱俩辛苦几年,她就不用跟咱们一样的命运呆农村受苦了。”

    “哪里来的钱?课本要钱,学费要钱,小学有你在学校里免了学费,中学可没有,下面两个小子跟着也要上中学了,培养了她就没钱供两个小的了。”方爸反对,闺女嫁人容易,儿子若是没出息,要娶媳妇可难了。

    昏暗的油灯晦暗不明,玻璃灯罩熏得黑乌乌,方笙妈摘了下来,拿过一块抹布,拭了又拭,那抹污黑顽强不退,泪水滴下,湿了抹布,污黑渐渐消失,再插回油灯时,屋里分明了许多,蛾子蚊子看到光亮飞扑过来,在周围绕飞了几圈,抵挡不了命运的安排,终于还是一头栽了进去。

    方笙被送进镇上的竹器厂。

    小小的大棚厂房,工人很多,挤得要命,很闷热,有一股馊味,像没清洗的猪圈发出来的味道,细细的篾片专跟方笙作对似,把她一双手扎出密密麻麻的蛛网似的伤痕,深浅不一,手指微微一动,火辣辣的钻心地疼。

    下班了,方笙没有回家,她走下了村外的榕江堤,来到沙滩上坐下。

    晚霞倒映在溪水中,红光里一尾尾小鱼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蛤蚬在浅水滩处还舒展着壳快活呼吸。

    它们无忧亦无虑,真幸福。

    方笙呆呆看着,一动也不动。

    溪水中艳丽的霞光渐斩消散,倒映在水里的天空灰蒙蒙的,后来是淡白的月光,入夜了,竹林里风声急了,嘶嘶声里间或响起一两声尖锐的喵呜声,像野猫,又像是狐狸。

    据说,狐狸会叨走小孩吃掉,方笙没感到害怕。

    她盼着给狐狸叨走,甚至盼着溪水能突然上涌漫过她的头顶将她淹没。

    死了,就能一了百了万事皆空,没了烦恼。

    方笙妈第二天早上找到沙滩时,方笙气息微弱,又发高烧了。

    方笙妈哭哑了嗓子,把方笙扶坐到自行车后座上急忙带她去看医生。

    有两年没坐着自行车后座被母亲带着外出求医了,方笙想起顾明璋。

    晚上,同龄小伙伴在屋前泥地上划了圈,嗡嗡嗡玩着捉蜜蜂游戏,方笙躲在低矮的瓦屋后就着暗淡的月光给顾明璋写信。

    “二表哥,城里是什么样子?你们会因为没钱不能上学吗?爸妈把我送去竹器厂做工,我不愿意,竹片剐到手指太疼了,我成绩那么好,他们为什么不给我上学……”

    笨拙、姣怯、懦弱的字体,没有逻辑杂乱无章的倾诉。

    顾明璋收到信时怔了片刻便想起来,那个浓雾弥漫的早晨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怯怯地喊着二表哥的小女孩。

    那个表妹长的并不亮眼,奇怪的是稍一回想,竟然清楚地记得她的样子。

    头发稀疏干枯,眉毛浅浅淡淡,腊黄的小脸,嘴唇泛着死灰似的白,不过,一双眼睛却甚是灵动,他记得她朝自己狡黠地眨眼时,自己开心得纵声大笑。

    方笙后来想,自己当时写那封信是不是想向顾明璋求助?是不是不屈服于命运?

    如果顾明璋不回信,她是不是和众多的农村女孩一样,帮家里干活赚几年钱后,到十八-九岁时嫁个男人生几个孩子脸朝黄土背朝天生活一辈子?

    她自己也不清楚,其实那时能寄出那封信,有太多的凑巧。

    方笙妈的学校给老师发的有信封还有宝贵的邮票,而她讨厌的顾明瑜在那年暑假到她家时给她家留下了g市顾家的地址,种种巧合加在一起改变了她的命运。

    顾明璋给方笙回了信,信里邀请她暑假到g市做客,随同回信到来的还有一张二十块钱的邮政汇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