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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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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口子折腾了快两个小时,一起躺在床上喘粗气,这才发现晚饭还没吃,跑到厨房看看,做好的饭菜早就凉了,只好又回锅依次热了一遍,一起坐在餐桌前吃晚饭。

    老婆夸我糖醋鱼做的特别好,我尝了尝,果然肉质鲜嫩汤汁入味,暗自琢磨,用功法杀鱼就是不一样,即使以后警察干不下去了,我也能在路边赁个店面干餐厅,生意肯定红火。

    吃过了晚饭,收拾好碗筷,搂着老婆靠在沙发上看电视,不一会又觉得虚火上浮,手在老婆身上不安分起来,老婆啪啪啪在我手上扇了好几下,见不管用,只得任我瞎摸,被我扑到在沙发上。

    我听见电视里的女猪脚披着凤冠霞帔呻吟道:“这真是极好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倒在床上沉沉睡去,直到老婆把我缠在她脖子后面的手压得发麻,我才醒过来,看着窗外树影在窗帘上晃动,不知是什么虫儿在月光中声声歌唱,支起耳朵听了一会,虫鸣声逐渐变得恍惚,仿佛是在另一个世界一般,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

    “嗡嗡……”

    老婆一巴掌拍在我脸上,带着没睡醒的重重鼻音:“告诉你别把手机放在枕头底下,有辐射,你想害我们得脑癌吗!”

    我从枕头下面摸出手机,震动不停,看了看有5个未接来电,忙接听了电话:“喂……嗯,我是……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老婆冷不丁一脚把我踹下床,暴喝一声:“出去接!”

    我顾不得和这个婆娘计较,揉揉屁股,起身走到阳台,握着手机听了半天才听明白:交巡警大队出事了!有人当着我们一个交警的面,活生生打死了人,而交警居然站在旁边没有制止!

    这他娘的算怎么回事!

    我们拼死拼活挣来的声誉就是被这样的人给败坏光的!

    我气不打一处来,知道事情严重,搞不好就会被别有用心的家伙炒作成公众事件。电话是政治处王主任打来的,说吴局长要连夜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方案。

    我不敢怠慢,连忙寻了警服套上,推了推睡梦中的老婆,说单位有点事必须去一趟,也不知道她到底听清没听清,嘴里嘟嘟囔囔了一阵,我关门出去了。

    刚出小区门,单位的警车正好开来,驾驶员显然也是被电话从被窝里叫起来,心里不爽,不顾我坐在旁边依然怪话连篇,我不吭声,心里琢磨着有机会一定把他给换掉!

    在车上又接了几个电话,无一例外都是问我现在到什么位置,看来班子成员都到齐就等我一个人了。驾驶员拉起警笛,一路闯红灯向局里驶去,我坐在副驾的位置心惊肉跳,但也不方便表现出来,更坚定了要换掉这个愣头青的决心。

    到了局里会议室,刚进门就被里面的烟雾熏得硬生生倒退三步,两眼直流眼泪。鼓起勇气再进门,透过缭绕的烟雾,见班子成员果然都到齐了,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个大烟灰缸,里面的烟头长长短短像是插花一样。

    吴局长见我坐下,把吸了几口的一截长烟头在面前的烟灰缸里捏灭:“人都全了,现在让交巡警大队桑大队长介绍一下情况。”

    我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这个桑大队长是个黑矮的胖子,坐在会议室里的大转椅上明显比别人要短一截,小眼睛一眨一眨的却显得特别有神,两指间的香烟上有一截长长的灰白色的烟灰,听见吴局长发话,胖乎乎的手抖了一下,那截烟灰散落在棕色的桌面上。

    桑队长咳嗽了一声,拿起一张a4的纸读起来:“关于陈拾忆同志违纪情况的报告……”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念稿子,直接说!”吴局长不耐烦的打断他。

    “我向领导汇报一下……”桑队长放下稿子理了理思路:“陈拾忆是个年轻同志,参加工作刚满三年,正式在编民警,职级科员,现在是我们交巡警大队干警。事发前,陈拾忆和同事在高速路口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一直到凌晨一点处理事故完毕,陈拾忆从单位出发回家。”

    “也就是说,陈拾忆事发时并不在岗,这个情况落实了吗?”吴局长插话道。

    “落实清楚了,我们大队的值班表是我亲自安排的,在局里备过案,可以查到。当时确实是在陈拾忆下班途中。”桑大队见吴局长点点头继续说,“小陈在一间出租民房里居住,平时坐公交上下班,当时因为是凌晨,他步行回家,大约20分钟左右路程。”

    这些年新进干警较多,局里的单身宿舍也越来越紧张,一些年轻的单身汉只好到外面去租房子住。

    桑大队道:“当小陈步行到国道312段450米处,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

    “具体在什么方位?”一个党组成员发问。

    “就是我们机关加油站东边的十字路口,一辆附近工地上的‘自卸王’由南向北撞倒了过马路的一家人,女的和小孩当场死亡,男的轻微伤。男的在驾驶员下车查看事故现场时情绪失控,失手将驾驶员打死,陈拾忆一直在现场围观。”

    “群众怎么知道他是交警?”

    “他当时穿着警服……路口的监控看得很清楚。后来工地上其他的工程车从事故现场路过,死者工友将男子制服后报警。”

    “陈拾忆还在现场?”

    “一直到我们的值班交警出警,他都站在旁边……”

    吴局长气得拍桌子:“他妈的这个陈拾忆脑子里在想什么!当自己是老百姓吗,老百姓还知道遇见事绕着走,他可好,居然穿着警服站在那跟没事人似的!我们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白搞了!”

    “吴局长别生气,”岳政委说,“我们开会就是要讨论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小陈当时在下班途中,并不在岗,至少不会构成刑事犯罪。”说完看着秦建峰。

    “渎职是检察院反渎局管的,这块我不是很懂。”秦建峰似乎并不想发言。

    大家的目光又转向了政治处王主任,他分管法制科。

    “渎职里面只有玩忽职守罪可能能靠的上,我给大家念念法条。”王主任手头不知道放着本什么书,他翻开书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拾忆的行为显然不对,但他也不是在履行职务期间不作为,这个能算是玩忽职守吗。”我不禁问道。

    “怎么说呢,”王主任合上书本看着我,“按理说玩忽职守应当是在履行本职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陈拾忆当时确实不在工作中。”

    “那不就不够罪了,还讨论什么,咱们内部处理吧。”

    王主任叹了口气:“问题是我们警察法里规定了一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法律中的“应当”意为“必须”,“以上”、“以下”含本数——作者注)

    孟子说天作孽尤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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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每看到小说里写公安出生入死搞掉贪官污吏就蛋疼不已,尼玛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都是摆设吗!好吧,我脑残我智商为负我咸吃萝卜淡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