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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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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愉快的旅行总是伴随着时光的飞逝,他们到西安了,望着眼前的这座古城,梅影的心里又升腾起怀古的幽思来。这是中国的七大古都之一,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中国史上建都时间最长,建都朝代最多,影响最大的城市。秦、汉、唐等朝代,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时期,尤其是唐代的长安,是当时世界上首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也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梅影一直把这座古城叫做长安,只有这个称呼才能去品味其间的唐风古韵。唐朝有个女子叫鱼幼徽,她姿色绝丽,天性聪慧,初嫁李亿为妾,终被弃。后出家为咸宜观女道士,改名鱼玄机。在她出家后依然对李亿思念无绝,后来她孤零一生,无奈地写下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的绝望心声。每每想到此处,梅影就慨叹着自己的幸运和幸福,她不想再错失和林雨默这段修了一个轮回的恋情,他和冷旭一样,将她视若瑰宝。而她亦如此,她无法去想像没有他的日子,她会抓狂,她会疯掉。

    “丫头,咱们先找地方住下来,你想好了要去哪里我就带你去,秦始皇的兵马俑都守了他几千年了,不会跑的。我看你现在最需要的是贵妃娘娘的华清池,瞧你这身衣服满是灰尘,好好洗洗吧,好不好?”快到市中心了,林雨默将车停在路边,梅影站在车门旁,林雨默为她点上一支烟,在那袅袅的烟圈里,她遥望着这座古老的城市。这里离她的家乡越来越近了,翻过那座秦岭就是成都平原,是啊,再远再长的路也终有尽头,她觉得这世上是没有天涯的。

    在没寻到合适的住处时,林雨默总是先征询她的意见。其实这一路最累的是他,要开车,还要陪她解闷。

    “好,我洗澡的时候可不许来偷看,还想做唐明皇不成,我可不愿意只与你做一对苦命鸳鸯。”离家越发近了,梅影隐隐感到快乐却远了,时不时会徒生起悲愁来。

    "丫头,我倒是很喜欢《长恨歌》里的两句话,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其实他们的爱情虽然悲剧色彩浓厚了些,但还是很令人动容的。”

    “老林,我更喜欢李白的《长相思》,长相思,在长安。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簟色寒。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美人如花隔云端。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长相思,摧心肝。”梅影念完,竟已是热泪涟涟,突然之间所有的前尘往事还有那遥不可知的未来,将她心底蓄积的爱与忧通通都喷薄而出。她真的搞不懂自己了,林雨默炽热的爱里也会让她感到一丝丝无望的哀怨。

    “真是个傻丫头,我真不该给你买那么多唐诗宋词,我还是喜欢你豪气的样子,乖啦,不哭了好不好,一会儿晚上我陪你去ktv唱你最喜欢的《沧海一声笑》和《好汉歌》好不好?不过现在请梅女侠先去宾馆沐浴更衣,咱们换身行头,用过晚膳,今儿个我这把老骨头就豁出去了,咱们不醉不归,不知女侠意下如何?”

    “讨厌,说人家嘴贫,我看你这嘴上功夫倒是突飞猛进了,大有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哦。小林子,来,赶紧扶着啊,摆驾回宫。”梅影学那些清朝的娘娘们将手抬起,她不哭了,她必须要让这段旅程只留下美好的记忆。

    “得嘞,梅娘娘,您悠着点,可别又把脚崴了。”林雨默话音一落一把抱住她将她放进车里,引得两旁的路人一阵侧目。

    “真是的,总是给人家搞突然袭击,以后我心脏有毛病了,你要负责哦。"

    "我负责啊,臭丫头,难不成你还要别的男人来负责,就知道气我嘛。”

    “好了,不气你行了吧,赶紧找客栈吧,你还想让本娘娘宿在大马路上啊。还有,先提前通知你一声,你知道本姑娘不吃羊肉,羊肉泡馍之类的你也不许吃,若是你不听招呼,以后都不要与我同床,更不能吻我,听到没有?”

    “是,遵命!不吃羊肉泡馍不会死,可要我一天不吻你,那可是会要了我这条老命哦。”林雨默总是一味顺着她,忍受她许多的怪癖。是啊,他没有办法,谁让他爱她呢。

    梅影心里很清楚自己是自私的,她有很多怪癖,可她不想去改变自己,也不想去适应别人,她觉得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

    用过晚餐,林雨默又陪她去狂吼了一夜,真的很奇怪,他如此迷人的嗓音唱出来的歌却是难听之极,他一点娱乐细胞都没有,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似乎他这把嗓子生来就是为了说那些情意绵绵的话给她听的。还好,他说话的时候还是有着无限的魅力。

    梅影很后悔来参观兵马俑,人多得要死,那些警卫跟他妈防贼似的,在俑坑旁想拍个照也不许,还不如书上和电视里看得细致,她气愤愤地就往外走去,还是坐在外面的咖啡店里抽支烟来得爽快,这些泥人似乎一点都不好玩,人一多空气也不流通了。梅影走到外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花几十块钱就为了来看这些泥人,她感觉自己是不是疯了。她不是来考古的,可看到店门外那些神态各异的兵马俑,还是很调皮地摸了摸他们的脑袋,心里还在嘀咕着“哼,男人还留什么头发,全盘在脑袋上,一个个像极了怪物。”

    真是搞不懂那么多人热衷于旅游,这哪里是看风景,哪里是参观皇陵,完全就是来闻臭汗的,如果身边没有林雨默,她真是一刻都呆不下去了。所以说,自己身边的爱人才是永远看不尽的风景。林雨默感觉到了她的不爽,轻轻地搂着她问道:“丫头,怎么啦?不是你说要来的吗?干嘛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我今天好像没做啥错事吧。嗯,告诉我,谁惹我的宝贝不高兴了?”

    “老林,我们去私奔吧!这里太吵了,吵得我都快听不到你美妙的声音了,我突然发觉自己讨厌红尘了,我只想每天跟你在一起,我不喜欢那么多人走来走去的,我都快烦死了。明天我们不要出门了,你每天念诗给我听,好不好?我要把你的声音记录下来,当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当我想你的时候,我就放来听听。”也许是快要分开了,她的心里莫名的烦躁起来,只想时时刻刻都偎在他的怀抱里,不希望有如此多的嘈杂声浪来打扰他们。

    “好,不出门就不出门,我念诗给你听。丫头,你不是说最初是迷恋我的声音吗?我的声音那么好听啊,我自己倒不觉着。你是要用我的声音来催眠吗?我怕你听了会更睡不着哦。”

    “那我用来催情可不可以嘛,保证比春药管用,哈哈哈。”梅影一边笑一边跑,她就是喜欢看他不知所措又敢怒不敢言的表情。

    梅影心里很清楚,再浪漫的旅程都会有结束的一天,他们越来越难以离开,越来越痴醉沉迷,她知道,他女儿放暑假了,他无论如何也要回去了。梅影也很清楚私奔不过是一时动情之语,话说史上最著名最惊天地泣鬼神的私奔莫过于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同为蜀中人,卓美人这一奔却奔出了一个流传千古的爱情故事,若她和林雨默私奔,却不知是否会有同样的结局。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赢得美人芳心,文君便不顾嫌隙与他夤夜私奔,甘愿与之当垆沽酒。帅哥跑堂,美女卖酒,虽相如穷鬼一个,美人亦豪情不减脱裘换粮。其实文君酒很难喝,一喝就醉。梅影常常在想,他们的爱情故事也没有那么甜蜜吧,为什么那文君酒里会喝出一丝丝的酸楚与悔意来呢?

    她不愿意去想明白很多事情,她自然不具备卓文君那样的文采风流,却也读过文君哀怨的《白头吟》和后来为了司马相如移情别恋而作的凄绝的《诀别书》,任何一场伟大的爱情里终是逃不过无尽的忧怨。私奔是两个人的行为,但却会牵扯出一干人等的不满与指责。私奔要以经济为前提,车马费、住宿费、膳食费等等等等,若还想自己建一座爱的小屋,还得买一块地,想想都头疼。但私奔的感觉实在是美妙,在最初的阶段简直可以说是飘飘欲仙的,可一旦踏到地面的真实,那种冰凉和坚硬感一下子就涌出来了。再可歌可泣的爱情也跳不出红尘,她觉得之所以林雨默要与她私奔,应该是他对于家庭的一种绝望和他渴望激情才产生的一种蓄意已久的憧憬。

    有些话,只能梅影自己来说,她了解他,他的心里是没底的,究竟能不能给她一个家和一场婚姻,真的一点她都不在乎,她不会去逼他,凡事还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便好。

    “亲爱的,过两天咱们就走,你就把我送到这里吧,我自己坐火车回去就好,反正也不赶时间。以后都不要再说什么私奔的傻话了,这世上只有一个司马相如,别以为会吹点弹点的都叫艺术家,就算我是卓文君,也定然不会喜欢那样的薄情之人,何况你还一点艺术细胞没有。很多所谓的私奔不过以闹剧收场,我不想那样,我也清楚你心里是有苦衷的。相爱的人为什么喜欢私奔这个词,是因为这个字眼里有许多朦胧的幸福感,其实朦胧感是不可靠的,是很飘渺的,是抓不住的。真的,不用担心我,你好好把家里安顿好,我会一直等你的,再等一个轮回也没有关系,想我的时候来看看我就好。我不会去跟别的男人恋爱,更不会结婚,在你没来之前,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你就放心回去吧,一个男人若不能做一个好丈夫,那么至少应该是一个称职的父亲,而我,希望你做这样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