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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神兵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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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银月正当祭炼刀器关键时候,虽有人窥视,亦不敢分心。这最后一步,便是开灵智,这是银月族皇者特有的炼器手法,有别符、法、灵三器,讲究的是万物有灵,这器之一物,若无灵智等同死物,只能硬御,而无法做到人器双合。他心神沉浸光刀之中,祭炼此刀的材质便是银月族的血肉,也是他的皇血所化,与之冥冥之中自有联系,这也是为何要去除尖角与杂质,尖角已成器形,无灵无智,就算坚硬无比,亦不可做为材料,而杂质不必多说,无论那种炼器手法都有此步骤。

    而银月族血肉天生属金,不然也无法做到无惧刀剑,而能强大的能力便是自我修复,所以,即使手握神兵,也决不能单以物理攻击对银月族造成伤害。现在,由于光刀不断被银月呼唤,那原本由血肉汇成的刀器,正逐渐产生灵智,只要灵智一开,它便能成为有生命的武器,对于任何修炼者这都是无上神兵,因为,生命便代表进化,灵智一开便等同潜能无限。

    突然,无数光刃从刀器中激出,似有灵性,全部激在一处虚空,荡出能量暴动,轰声不绝。

    “嘿!不愧开具灵智的神兵,未驱使便能自主护主,可惜的是,你伤不了我。可喜的是,这等神兵终要归我所有。”暗中那人怪叫道。此人声音前面,似正在眼前,又如远在天边。

    这让众人一惊,此人已表明是敌非友,而能藏匿到眼皮底下,说明实力强大,这不免让人产生阴影。

    “且看看你会选择何人认主,夺取时也能增加点乐趣。”那人说完,便寂静无声,无所知晓其在何处。

    光刀自行飞舞,围绕银月转了一圈,不断低鸣。这炼器者所祭器,自然对其犹如父子般感觉,而光刀的材质归根到底便是银月皇血,更是依偎不已。

    银月微微摇头,道:“去寻找你真正的主人,灵智既由我所开,也该明白我的意愿。”

    光刀又转了几圈,发出一声彻天龙吟后,便朝着银星众人飞来。此刀灵性十足,让人爱煞,但就因有灵,所以不会因为修为影响选择,也就是说人人都有机会,也可以说天命。它先是飞到万藏山庄众长老那里,不断游离,而在项松与刘奎那停留最久,而项火则是一闪而过,弄得其咬牙切齿。但,最终它离开了,并没有选择,而飞到赵忆灵旁,它围绕着赵忆灵飞了几圈,发出嗡嗡声,似乎很兴奋,然而紫色仙剑从赵忆灵体内现出,剑尖指了指赵忆灵,而后一声发出剑鸣,便回到体内。这时,众人竟感觉光刀突然变的无精打采,像是受委屈的小孩,慢腾腾飞离赵忆灵,而刃口来回翻转,如依依不舍一般。

    杜书香见此,嘟囔道:“原来是把色刀。”这声音很小,却被身旁的沈云与项小羽听到,不禁宛然。

    随后发生的事,却让沈云与项小羽不得不赞同杜书香的话。以距离而论,自然沈云三人离光刀更近,可它似乎为了证实杜书香的话,撇开三人,径直朝容若飞入。可是,很快光刀就逃了,像是遇到了洪荒猛兽,刀身颤抖,赶紧离开容若。这如此拟人的刀器,太有趣,容若笑道:“喂!你在怕什么,到姐姐这里来。”

    但是,光刀一听到容若讲话,怕的更厉害了,逃的更快了,犹如一道激光,这让容若气的直跺脚,她如此花见花开,有这么可怕吗?恨不得,追上光刀,狠踩几脚。

    此时,光刀已飞至沈云三人旁。突然,刃口翻转,对着容若,只是一瞬,又赶紧反转,刀身微微颤抖,后发出一声刀鸣,那声音像是舒气,这让沈云三人一时面面相觑,这刀的智商也太高了?而又为什么如此害怕容若呢?方才,还屁颠屁颠自个儿无视他们飞过去,很是不解。

    光刀先飞到杜书香面前,然而凑到禹王开山斧旁,轻轻触了斧面一下,发出叮叮声。突然,它似乎受到惊吓,飞快离开禹王开山斧,而后便飞到项小羽面前。

    这一次,它似乎很兴奋,与之前在赵忆灵那里一样,不断围着项小羽打转,发出喜悦的嗡嗡声。

    但,就在此时,项小羽突然爆发出一股战意,直冲苍穹,战意太甚,近乎凝形,而沈云与杜书香不由自主身形后退,项小羽则是一脸迷茫。突然,一杆擎天巨枪出战意中显现出来,古朴之气四溢,青铜的枪身,血红的枪刃,显得霸气无双,这股气息更是将光刀驱离。

    “霸王枪!”项松惊呼。而后,万藏山庄的项姓长老全都对此枪跪拜,恭敬至极。

    而刘姓长老则遥遥躬身一拜。刘奎道:“项大哥,恭喜!”

    杜书香博览群书,见到此枪,不禁道:“原来竟是霸王后人。”

    此时,霸王枪虚影已重回项小羽体内。而项姓长老亦全都起身,项松道:“不瞒杜小哥,我们正是霸王后人。”说完,一指刘奎,道:“而刘兄弟则是汉王后人。”

    闻言,杜书香连忙道:“那么,应该还有一把斩龙剑。传闻,霸王之勇,无敌一个时代,而霸王枪那个时代便是最强的兵器,能与之相比的便是汉王的斩龙剑,传说此剑曾斩白蛇,而此蛇乃是龙气所化,寻常兵器不可斩杀,杀之如弑君,斩龙剑便是可斩皇气之剑。”

    刘奎接口道:“斩龙剑确实为我刘家传承之物,只是,我辈从不曾见过。今日,见小羽现出霸王枪,才如梦初醒,原来此剑一直藏于血脉之中,这也让我等汗颜,至今从未出过可比先祖的后人,是以斩龙剑才迟迟不出。”

    众人不由惋惜,若是霸王枪与斩龙剑同出,那么万藏山庄说不定亦能开创一个时代。一切存乎命也,或许一个远古的血脉能传承至今,已是无比幸运,安能奢求更多。

    光刀极具灵性,自然明白项小羽无法成为主人。突然,它朝着沈云电射而过。沈云便感到手臂一疼,竟被割伤出浅伤,而错身而过的光刀刃口亦残留一丝血痕,而后便吸收入内。这一下,沈云便感到与光刀间有一股无形的链接,是种血脉相连的感觉。至此光刀认沈云为主,自主化作一道白光飞入沈云灵海,进行温养。

    此时,沈云有点苦笑不得,这好处实打实像是施舍,光刀转了一圈发现没人可选,无奈才选择了他,好憋屈。不过,他也十分开心,有此刀实力也水涨船高,这当然是好事。

    此时,银月已飞身而下,道:“恭喜大哥了。”杜书香、赵忆灵与项小羽也跟贺喜,而万藏山庄十长老也道贺了,唯有容若哼了一声,小嘴嘟成撅儿,一脸不开心,显然是因为那光刀弃她而去,还在生闷气。

    “哈哈,那群老家伙太老了,纵然实力强大神兵也不作选择,老的人冲劲也少了,不能战斗无法饮血,神兵怎受的了寂寞。”突兀声音响起,暗中人道。

    项火性子如火,骂道:“兔崽子,老子把你切成十段八段,看看是否没有冲劲。”

    暗中人“嘿”了一声,不置可否,接着道:“而一山不容二虎,神兵自然不屑于共主。而那个白衣小丫头,你果然不简单,但,今日就算你秘密再多也要被挖出来。”

    沈云一惊,此人居然认识容若,而这些日子他已知道,第一见容若,便是她第一出门时。那么此人,他也一定见过,不由陷入回忆,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