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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佛国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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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因为预想的目的提前达到,过犹不及,于是谢过老胡,一路开始游山玩水,云峰山,银杏村,北海湿地,和顺侨乡,晚上罗德还特可气的给留守的沐佑仁和魏槐嘲弄炫耀一通,惹得二人哇哇大叫,回去肯定是全武行,估计这会魏槐都会帮忙。

    第三天开始向目的地进发,腾冲经芒市过瑞丽,汇合向导,向缅边进发,此去并非善事,自然不可常规出境,留下案底,虽然并不是大事,但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向导是个华侨,帕罕头人那边派来的,一口的普通话特别的溜,三十来岁,本名赵刚,因为要在缅甸生活,给自己起了个缅甸名字,郭刚……很会偷懒?不。

    郭刚,实际上名字是刚,郭只是对待同辈人的称谓,正好本名也叫刚,很巧合。缅甸人对于身份地位挺重的,所以向导很是认真的介绍了一些这方面的事情,理解错了张冠李戴,可是很尴尬的。

    缅甸人称呼很有意思,有名无姓,但名字前通常会带上特定身份称谓,青少年男子名前加“貌”,意思是“年轻人、弟弟”;平辈或青年男性加“郭”,意为“大哥、兄弟”;年长者、上级或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称“吴”,意思是“叔叔、伯伯”,“吴”是对男人最尊敬的称呼。女性也与男性相似,称谓随年龄的变化而变化,只是名字前加的称呼只有两种:年轻女子加“玛”,不论婚否,年龄较大或受人尊敬的妇女都可敬称“杜”。

    走口岸,能行车,会很轻松,但走山林,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所幸向导郭刚十分精干而且健谈,一路走过来到也不是很烦闷,反倒是知道了很多对面的事情。

    缅甸人认为左贵右贱,所以男右女左,而且不要用左手递送食物;他们认为鞋子是肮脏不洁之物,所以一般都不会穿鞋,神圣的地方更是绝对禁止穿鞋入内;缅甸是佛教之国,到处庙宇,有庙必有塔,所以也被誉为佛塔之国;男性必须在一段时期里削发为僧,削发,穿袍,光脚,否则会遭到社会的蔑视;榕树是非常神圣的,榕树就是佛塔;崇拜乌鸦,视之为神物,行人车辆不触犯等等等等……

    越境并非想象中艰难,尤其是大丛林里,树叶遮挡,对面都未必相识,想抓住某些有准备的人,实非易事,有向导带着,又都有相当的身手,很容易就过去了。洪森以前到某些新闻中什么艰苦努力抓住越境毒贩,抓住偷猎商人……都觉着有些不以为然,自己走过才知道战士们的艰辛。

    (向那些坚定固守国门的人致敬,前段时间碰到了个残疾老兵,听说是跟越境的毒贩枪战负伤退役的,所以专门加上了这段。)

    “要进市区嘛?”休息时,洪森蹲在一个砍伐留下的大树桩上问道,前面就是八莫,入缅后的第一个大城镇,虽然总人口只有大概万多人,但这已经是缅北克钦邦的第二大城镇了。

    说实在的,洪森真心不想进去,因为一路行来,走村过寨,只有听人说,没有自己懂,张口哑巴闭口聋子的味道洪森实在是有些受不了,可想而知满街满谷的听不懂说话的人,会让人烦闷到什么程度,如果不是为了那启动资金,洪森都有扭头打道回府的打算了。

    “你们说好了,”郭刚一副随大流的样子,解释道:“本来是计划四天时间跟护卫队伍汇合,现在三天都用不了,呵呵,第一次到技术人员的体力这么好,多出来一天多的时间,要进去的话,也有时间玩玩。八莫别的不说,绿化环境还是不错的,而且云南会馆,瑞基那寺庙、登钟佛寺,还有第一雄伟建筑物森哥兰本大教堂,也都能去。”

    “还是算了,正事要紧,要玩什么时候都行。”罗德说道。

    “那好吧,”洪森正合我意,说道:“那休息会继续赶路,伊洛瓦底江听说是缅甸第一大江,不知道怎么个样子,正好。”

    此行第一站八莫已经抵达,然后按照行程,将沿伊洛瓦底江逆流而上,达到辛博附近,然后上岸转入甘高山,同护送队伍汇合,再经过一天的行程就能到达目的地,帕罕小村。

    “这伊洛瓦底江也就一般嘛!”洪森坐在奇特的长条船上,着黄浊的江水,平坦的水流,对着罗德说道:“没长江宽,没金沙江险,也没漓江俊秀。”

    “我靠,有你这么比的嘛?跟哑巴比说话,跟麻子比长相,长江的长和宽广,金沙江的险峻和雄奇,那是世界闻名的,伊洛瓦底江怎么说也是世界排的上名号的大江大河,那么多……我也不太清楚的特色,长江我都没走全来着!”

    罗德说着激昂,却忽然来了个大转弯,洪森差点没憋死。

    “他了个熊的,”洪森直接把手上的矿泉水砸了过去,“啥都不知道搁那扯淡。都说八莫到辛博一段的清浦峡是最险峻的地方,可跟金沙江那几段比,真的不怎么样啊!”

    “金沙江那几段,那是江嘛,都快瀑布了。”罗德很夸张的说:“得得得,你丫的啥别说了,都什么话啊,得亏这船上的人听不懂你说话,否则能给你扔江里去。”

    实际上,洪森是无话找话,对于这里的景致,还是相当满意的,虽然说这里村镇的规划和建设跟国内无法比,哪怕是克钦邦第二城的八莫,跟国内某些小镇都不太好比。

    但是,这里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却更让洪森喜欢,毕竟一个宅男,路上美女清一色乌七麻黑的时候,森林和自然比钢筋水泥要更吸引人的多。

    这里受印度洋暖湿气流影响,年平均气温有25c,冬暖夏热,气候湿润,沿途到处都是高大的热带玉林,几人粗的树木比比皆是,寄生藤蔓横生,如果不是时有人家出现,整个一副原始森林的景象。

    江水略显黄浊,但却很少有污染,也许这跟缅甸鱼米之乡,工业不发达有些关系,某种意义上,工业是自然的大敌。

    船舶一路逆行,两岸不时出现平坦的白色沙滩,这在国内,都不知道那里还能到了。岸上成片成片的凤尾竹、柚木林、榕树和松树,还有橄榄、椰树,甚至名贵的红木樟木。

    一座座草屋,不时出现在树荫中,沙滩外,小船上渔人撒打渔,妇女和小孩在河边洗衣嬉戏,近午时,袅袅炊烟升起,好一副闲散悠然,与大都市的缤纷繁华比另有一番味道,比起都市,洪森觉着这里更适合自己的性子。

    可惜,自己离不开机床,鱼与熊掌,一定要兼得啊。

    半路,洪森就收回了自己的话,这里跟金沙江比较,也许有些地方比不上,但论全程,这里还是不亚于的,起码,没等到预定的下船低点,大家就不得不下来步行了,因为前面好像一条采砂船沉没,把唯一的航道堵了,其他地方都是礁石,根本无法同行。

    “我讨厌虫子,还有驱虫油。”罗德满脸大便色的往身上补涂着灰黑色的驱虫药膏,一股无可名状的难闻气味,让罗德不断的抱怨,而洪森早就远远的离开了这个移动污染源。

    “行了,老老实实的涂吧,除非你打算献血,还没奖章。”

    “你丫的就死说风凉话吧,我诅咒你娶一蚊子做老婆。该死的,该死的,为什么这死虫子就咬我一个,你们都没事,我诅咒它十八代祖宗不得好死。”

    不知道是血型关系,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这山林里的飞虫蚊蝇,就是喜欢盯着罗德咬,于是郭刚不得不中途停下,给罗德专门去买了一套强力驱蚊药膏,而自己跟洪森涂的,是一般的驱蚊药水。

    “哈哈,谁叫你皮肉细嫩来着,咱大老粗,当然没虫子喜欢。”

    那药膏效力绝佳,可闻过味道的人,绝对不会打算在不需要的时候接触它,以罗德的性情,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事情已经干过好几次了,名声在外,洪森和郭刚都离其远远的,一路罗德一个人落在后面,抱怨声不断。

    下船没走多久,就找到了来接应的护卫队伍,一群起来跟普通老农没什么区别的缅甸汉子,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小小营地里,来是特意等在这里的。人有六个,黑瘦,个头不高,总之是这个感觉了。一个个挎刀提枪,可都是燧发铁砂枪,洪森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禁的仔细瞅了几眼,不过语言不通,一切都得靠郭刚沟通,洪森也就懒得去要来了。

    从八莫出发是大早上,到了现在已经是下午时分,怎么也不可能今天内赶到目的地,大晚上穿越密林,这不是一个合格的野外旅行者应该干的事情,只能休息一晚,明天再上路。

    篝火点起,帐篷搭起,一夜无话,有了六个有丰富穿山越林的老手搭建的营地,所谓的野兽毒蛇还有虫孑的袭击骚扰,都是小说的扯淡,这里又不是人烟罕至的原始洪荒,让那些东西打扰,不是有人别有用心,就是有人滥竽充数。

    大清晨,天尚未亮,晨霭弥漫,风穿树林,露水弥漫,夜兽归巢,晨兽未起的时辰。

    一行人醒来,草草收拾一下,灭掉篝火就继续上路了,也许是很快就可以摆脱那让人抓狂的药膏的刺激,罗德显得特别兴奋。

    缅甸并不大,一个克钦邦更不大,从甘高山,到敏金山脉,听起来好像挺远,实际上若非山林阻隔,基本也就是两个离得稍远点的县城间的距离,按三人的脚程,一天都不需要。

    语言不通,罗德被排除在外,除了郭刚时不时的介绍,几乎一路无话,行程显得很快,未及傍晚,就远远的到了一个静溢的小村庄,可随着越行越近,洪森的眉头也越皱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