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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倔老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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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村不大,但格局却让洪森感觉很奇怪,不像一路行来到的那些村寨,民居散落,而且多是半围绕的木竹栅篱,这里的民居都是全环绕,而且外围的数家,还使用了石头作为围墙。

    最重要的是,在村头,有一个很高的,介于别墅和庄园之间的建筑,虽然主要是木制,但洪森却总感觉着这东西像西方古堡,那种可以当碉堡用的古堡,高大,坚固,而且视野开阔。

    有了这个印象再回头去其他的地方,就很清楚了,那些特殊的民居,那座古堡式的建筑,合起来就构成了一条防御线。

    加上四面一马平川的农田,这个村子,与其说是村子,还不如说是个军事堡垒。

    “前面就到了,我们的家。”

    郭刚的步伐,自从到了小村,就明显的轻快了许多,连带着一起护卫的几个缅甸汉子,自进山起,就一直相当警觉,现在脸上也明显得出心情的轻松。

    与帕罕头人的见面,就是在那个大碉堡一样的房子里,走进才发现,跟想象的不太一样,这里毫无缅甸味道,却更像国内的那种大院跟西方城堡的结合,有影壁,有客厅,前进后进的院子,但四角上却修着瞭望楼,箭塔之类的建筑。

    郭刚领着罗德和洪森进了大门,尚未进大厅,只闻其名却不见其人的帕罕头人就带着几个人迎了上来,面容黑瘦,一米六七,光脚,却没有穿着缅甸传统服饰笼基,而是黑布裤子,手持长杆旱烟,起来不太像缅甸人,倒是更像内地老农,但刚正矍铄的目光却让人无法忽视其人。

    “哈哈,”未语先是一阵爽朗大笑,让人心生好感,“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路途艰辛,两位辛苦了,请问该怎么称呼?”

    “洪森。”

    “罗德,吴帕罕的汉语说的真好啊。”

    报上名后,罗德正要寒暄两句,帕罕头人干脆利落的笑道:“哈哈,先里面请,有事坐下再说,老朋友介绍来的人,没必要客气。”

    一起走入客厅,洪森罗德当时就一愣,完全不似普通缅甸人家的习惯,铺席,圆桌,席地而坐,反而跟帕罕头人给人的印象一样,就像内地的农家,八仙桌,长条凳。

    对视一眼,都有些蒙了,这跟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哈哈哈哈,一就知道老余没跟你们说起过,这家伙还是那么顽童性子。”帕罕头人注意到了二人的错愕,引领二人坐下,然后笑着解释道:“我也是华夏人,明确点我是华侨,余德水,就是老余,跟我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他好石我好商,十几年前,我俩一起跑来这里搭档跑石料,后来跟军政府一次冲突中失散了,直到四年前我回家乡一次才重新联系上,否则你觉着有人会随随便便向一个国外势力求援嘛!”

    原来如此,罗德恍然大悟,难怪忽然就跟缅甸方面牵上线了,难怪刚接到消息,很快就决定派人来了,难怪千万上亿的买卖,轻轻松松就谈妥了,难怪这随便一说就派两个人过来了,人生地不熟也没专门的人跟着,见鬼的,老余叔,不老余头藏的够严实的啊,指不定现在在哪偷笑来着。

    “你我虽然没见过,不过听名字也就知道了,罗家老二是吧。”

    “是,本还想咋会派我们两个人生地不熟的人来呢,感情您跟老余叔是老交情,吴帕罕……”

    “别叫我这个,帕罕是这个村子的名字,因为我带的头,又是这个村子定居,所以叫这个名字。我也姓余,余正山,怎么叫老余就怎么叫我吧。”

    “那行,我就教您余叔,哦不,正山叔好了。那正山叔,您这里怎么个情况,跟我们说说,来的急,家里基本没怎么跟我们说过,只说到了就知道了。”

    事情实际上很简单,也很老套。十几年前正值军政府来回捣腾,兵荒马乱的时节,失散后,余正山被一个缅甸定居的汉人所救,然后来到这个小村,因为受伤很重,来回反复,一年多才好,结果一来二去,就喜欢上了一个缅甸华侨的女儿莎莫,加上环境不宁,打听不到老余叔他们的下落,想回国又舍不得新婚的妻子,反正家里也没有了牵挂,于是也就定居了下来。

    但缅北这一带,环境说实在的并不太好,土匪强梁,地方军队,势力混杂。有一次村里走商队出门赶集,回来或却发现帕罕这个小村被一群割据军队的溃军所摧毁。亲人尸骨遍地,激愤之下,余正山伙同当时的一群年轻人冲去复仇,结果死伤惨重,只有三四人逃生,其他人全部被乱枪杀死。

    余正山拖着带伤的身体求告无门,反而还有很多人想抓他的壮丁,而且同行的人中还又死掉了两个。伤好后愤怒的余正山决定既然没人保护我们,我们自己保护自己,于是开始联系周围的村子,组织民兵,平时务农,如果有土匪或者强盗,就拿起了武器互相支援。

    不过一个非缅甸本地人,没钱没枪,更没人支持,本身又不过一个普通小商人,加上缅甸是个佛国,人所谓纯朴某种意义上是逆来顺受,努力十余年,也仅仅是重建了村子,有三四十人的队伍,还缺粮少枪,在四周各种势力林立之下,存活的相当艰辛。

    四年前无意中跟老余叔接上了头,依靠老余支援的一些装备,在周围势力中获得了些话语权,依靠玉石生意,生活才算是好过了一点。这次是在山里发现了一个小型的玉石矿,储量不算太高但品质不错,而且不像其他的玉石生意必须大家分成。

    但是很不幸,附近的一个匪帮不知怎么的知道了这件事情,也要来分一杯羹,于是引发了一系列的争执。虽然双方都有默契的没有再扩散,但迟早都会被人知道,在这个地方,有钱没枪就是罪恶,所以必须尽快加强自己的武力。等矿藏开采出来,村子里就有足够的力量武装自己,而且还能辐射保护周围的村落。

    余正山虽然现在起来一样像个割据势力,但却从来没有放弃过最初的念头,这也是老余为什么十余年未见,却很快就信任他的原因。否则再怎么信任,一个势力的首脑,总有种种的无奈,不可能只让罗德和洪森两人就跑过来,不带任何防御力量,洪森的武力值罗德知道,别人可不清楚。

    “当年发生了那些事情,我四方求救,却一无所获反而频频遇险。前些年军政府建立,我一样派人接触过,但要钱时口气很大,回复却是鞭长莫及。”余正山铿锵有力的声音中,充满了愤慨,但又充满了无奈。

    “指望不了别人,没人保护我们,那我们就自己保护自己。溃军早已经无从找起,仇恨再深也没地方去报,但当年有人救了我,我就得努力去回报这份恩情,当初帕罕的惨状,我是一天没忘。”

    “我的队伍就叫帕罕,我是带头的人,所以我叫帕罕头人,我死了,下一个人也会叫帕罕头人。佛祖慈悲,也有金刚之怒,恩报十倍,仇报百倍,北方一天不宁,我的武装一天不散。”

    怒火,信念,无奈,希望,声音老迈却铿锵有力,仿佛烈焰焚烧。

    一个非常固执的老头儿,一个有些偏激的老头儿,一个让人肃然起敬的倔老头儿。

    洪森跟罗德,就在这个村子住了下来,村落里的情况比想象的还糟糕,梭镖大刀就不说了,枪支分类极杂乱,几乎到了人手一类的地步,从铁砂枪到老套筒到三八大盖ak47m6都能见到,罗德收藏**都上来了,这些可是真正经过战争的老枪。

    如此混乱的主要原因是子弹,多年的战斗,缴获的枪支并不少,但子弹却打一颗少一颗,这样的情况下,ak还不如火药枪好使。如果有子弹,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再翻出来几只十几只枪并不难,二战期间敏金山脉本就是战场,散失枪支并不少,又不像国内几度大范围收缴枪支。

    不过,就像曾经罗德说的,这里的人主要是渔夫和农夫,玩枪可以造枪别想,就是复装子弹,也叫洪森一个头两个大,想想当年红军建立一个兵工厂多么艰难就知道了,不是会打铁,就能造子弹的。

    所幸老余叔帮他们弄到的那批枪是霰弹枪,没错,筹划那批枪只交易的就是那个老蹲在石头堆里的老顽童。来也是知道情况,要是什么步枪机枪,洪森还真的麻爪了,以那弹药消耗量,想靠这三五台机器的手工作坊提供,还是直接当废铁使唤来的干脆。

    洪森干脆跟帕罕头人,也就是余正山,直接说明,除了少数人外,全部换装霰弹枪。把原本的火药枪的火药改进,然后把火药枪纸筒用加强筋加固,并且加厚,制造纸筒2#霰弹,至于弹头,废铁烂铜熔炼的就行,什么七扭八歪都没事,反正霰弹枪本就不需要多精确,一打一片。

    然后开始让罗德向其灌输麻雀战,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的各种下黑手使绊子的招,这是罗德的强项,务必让这个铁骨铮铮,刚正不阿的可敬老头,向三十六个转轴,七十二个心眼的老油条们齐。霰弹枪射程不远,准头不高,那就只打近身战,不打狙击仗,只打顺风仗,不打死硬仗,咋赖皮咋来,放进来打出去,咱就是要玩人海战术。

    当然,现代战争,距离还是需要的,于是在研究改进各种各样的霰弹制取工艺之余,洪森还开始借助极端简陋的手摇机床,试着给各种缺牙掉齿,膛线都快完蛋的枪改装,弄出一批足够精良的枪械给精锐使用,配上霰弹近距离的万弹齐发,估计以后这村子就是个刺猬了,除非拿炮轰,否则谁来谁磕掉牙。

    “玛婵,早上好啊!”洪森跟郭刚的老婆,一个三十多岁的缅甸女人打招呼,收获了一个合十佛礼。

    然后站在门口,一边刷牙,一边着玛婵给一排小和尚施斋,玛婵是个标准的虔诚佛教信徒,每天早上都会很早起来煮一大锅米饭,然后等在门口给化缘的小和尚们施斋。

    缅甸的习俗,每个男性在一段时期内,都必须削发出家,否则会被社会鄙视。所以大清早,就会有很多小和尚排成行,走村串户化缘,这时候很多虔诚信徒就会很早起来煮白饭施舍,小和尚只接受白饭,任何菜肴都不会接受,然后回到寺庙,同大和尚,老和尚一起食用。

    虽然不太喜欢佛教带来的那种因果想报,逆来顺受的消极,但对于每天早晨这种安宁和祥和,洪森还是觉着挺不错的,也基本上每天都会这么一出,然后开始干活,正因为有了这些,我们才需要武器不是。

    紧张忙碌,眨眼一个多月过去了,霰弹复装已经完成,剩下的普通子弹复装还在教导,不过也到尾声了,洪森和罗德总算是有了些空闲。

    这段时间里,大事没有,小范围的争斗时有发生,不过,一直忙碌不堪,根本没时间外出,在这个重重包围的防御重镇里,也无法亲眼到。

    只有时不时的从外面传来某某地方又械斗了,某某村子又被抢了,最严重的一次,是距这里四十余里的一个小村庄被土匪洗劫,紧急出动的帕罕军,死伤了十四个人才将土匪赶跑。

    等到抬回村庄的四具尸体,还有为此痛哭不已的家人朋友,洪森和罗德才亲身感受到了祥和安宁之下的混乱和残酷,以及余正山对此的坚持和固执,这里已经是他的家了。

    午后,洪森趴在竹椅子上晒太阳,所有的东西能教的都教了,这一段时间就闲了下来,现在的事情就是等一段时间,还有没有问题发生,如果没有,那么生产线就算是完成了,也就可以回家了。

    “胖子,下午没事了吧。”

    “没事,干嘛?又打算霍霍谁去了。”

    丫这一个月来上课上出花花来了,自那次见到四家人家的惨状之后,给人上课不说,还变本加厉的带着一群人到处折腾,名曰实践。套笼头打闷棍,咋歪咋来,弄得附近风声鹤唳,鸡飞狗跳,不过也收获了一批铁杆支持者,要不是语言不通,这家伙当邪/教教主都没问题,振臂一挥,绝对能造反。

    “嘁,啥叫霍霍,别学人方言。”罗德一屁股做到边上,说道:“人都出去训练了,我下午没事,去钓鱼吧,丫的,一个多月没碰了。”

    “行啊,不过你有鱼竿呢。”

    “gogo,”罗德跳了起来,“鱼竿我早就做好了。”

    就知道,这个不欺负鱼会死星人,整整一个月没有摸鱼竿,可是憋坏了。

    伙同一起来到三里外的河边,虽然现在已经二月出头,但在这个湿热为主的地方,根本没什么冰天雪地的说法,甚至还有不少的常绿灌木。

    顺河边摆下凳子,甩下鱼饵,然后洪森就跳到边上一颗高大的树上,准备先睡一觉再说,刚要躺下,目光忽然一凝,经过强化的目光在远处的路上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印象很深刻的熟人。

    “乌老大?他怎么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