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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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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景天大笑出声,果然他没看错,年轻人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聂云枫有前途。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喜欢他的深沉,还有那眼底的阴狠。

    往往有一种人,明明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却仍口口声声讲着正义,秉持着傲骨不肯低头,这种人就是社会的掩埋品,就像......

    洪景天闪去脑中的思绪,欣赏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伙子。在黑市混了这么多年,他的身边很需要一个这样身手不错,背景又不复杂的人。在找上聂云枫之前,他的抽屉里已经放了一打有关他的调查报告,这是他处事的原则。知己知彼,才能在这个圈子里生存。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年纪大了后,就会越来越觉得害怕,没了年轻时候的孤勇。所以希望身边有个可以信任又有能力的人,聂云枫正合他心意,只要加以培养,将来必成大器,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别叫我洪爷,叫天哥!”洪景天爽朗地笑道,他的身边除去一直跟着他打天下的元老是喊自己天哥的,其他人都唤洪爷。

    聂云枫没有任由犹豫,低了眉眼唤:“天哥。”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此道上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洪景天的身边出现了个冷峻的年轻人,身手非常好。而聂云枫自然也不用再做拳手,甚至白天饭店的工作也辞掉了,只需跟在洪爷的身旁保护,必要的时候帮他解决某些难题。

    像洪爷这种混黑的老大,定然不止一家黑市拳场,他还有很多场子需要照理,而人流复杂之地总免不了是非,甚至会有别的势力过来闹事。这种时候,就是聂云枫出场的时机,起初没人看得起这个穷小子,渐渐“枫哥”名头响了后,不说闻风丧胆,但也没人敢再轻视他。因为只要他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可是聂云枫这个人却向来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结交,这也是洪景天看重他的主要原因。他要的不是一个会超越自己的人,而是一个对他忠心的下属,这一点聂云枫做得很好。

    这些都是后话,时间回到聂云枫跟洪爷的那天,他从夜场里出来回到家时,心情异常兴奋。认识洪景天,对他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机遇,以后还可以不用再让夏天为自担忧了。他知道夏天嘴上不说,可眼底的忧虑越来越浓。

    轻轻掀开帘子,走到洛夏床边,与他走前的睡姿一样,完全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长舒了口气,目光定在她微皱的眉宇,就连在睡梦中,她都是忧伤的。

    俯下身蹲在床前,离她距离更近一些。发现她原本白皙的脸似乎被晒黑了些,蹙起双眉,微觉奇怪,是最近这阵子白天在家晒多了太阳的缘故吗?再仔细看,发觉她的眼底也有浅浅的阴影,很是心疼。知道那件事过后,她的睡眠一直都不太好。

    不知为什么,以往每次浮躁的心,在见到夏天时,就会奇迹般的平静下来,但今晚却情绪依旧处于亢奋状态,可能是刚才经历的事太刺激了吧。其实在办公室内看到洪景天那刻起,他就有强烈的直觉,自己的命运可能要改变了,或者说内心深处等待很久的良机终于出现。所以在那群男人攻打过来时,他是有意出招凌厉,带了点炫技意味。

    洪景天自比是猫,抛出诱饵引他这条鱼上钩,但其实他才是真正的猫,等待捕猎的猫。

    视线落在樱色的唇上,仿佛有种吸引力一般,牵引着他俯身上前。他与夏天住在一起这么久,从没对她跃距过,有时也会心浮气躁,但都可以忍耐主,因为觉得那样做仿佛是亵渎了她。然而今晚兴奋的神经,令他有着非比寻常的燥热与狂乱,急需要什么来抚平。

    唇与唇的触碰,几乎在瞬间,就如触电一般麻木他整个身体,连心都开始轻颤起来。温软、馨香,还有说不出的感觉,使得他的脑子钝钝的,他发现这种方式非但没有抚平燥乱的情绪,心跳越加剧烈了,甚至都怀疑快要跳出来。

    立即撤开自己的唇,拉开了一点距离,想要迅速转身,脚却不舍移动半步。呆愣凝目在那艳色的唇瓣上,嘴角慢慢从抿成一线的角度,开始牵起,逐渐笑容变的更大。这时候的他,就像是得了棉花糖一样高兴的孩子,连眼睛都笑弯了。

    硬逼自己抽离视线,躺回床上,帘子拉下阻隔开。这才把手放在左胸,感觉那里的跳动毫无规律,几乎都能听到那“噗通”声,控制不住的喜悦漫进心底。抬手摸了摸脸颊,微微发烫,原来他也会有害羞的一天。

    闭上眼,平息了一下呼吸,终于不敌疲累,睡了过去。

    聂云枫不知道的是,在他拉上隔帘的时候,洛夏睁开了眼睛。其实在他开门进屋时,她就听到了,只是没睁开眼。她等了他一夜,知道他又去打拳了,所以既担忧又害怕,却不敢再跟着去,因为那样只会让聂云枫难做,等在家里默默祈祷他不要出事。

    听到他回来的声音,大松了一口气,不管如何,只要回来就好。

    感觉他站在床边,灼热的目光盯在自己脸上,接着他的呼吸近了,心不由漏跳了一拍。就在她快要沉不住气的时候,忽然唇上一热,熟悉的气息就在鼻间。瞬间脑中一片空白,慢了半拍后才顿悟,聂云枫在吻她!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很轻微,他似乎没有察觉,但自己狂跳的心却无法压抑。极力忍住去睁眼看他的冲动,却无法压抑心跳加速。

    她知道,早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可他对自己的态度却不敢肯定,明明感觉他喜欢她,却从没见他说过什么,她不敢问。终于,她可以肯定了,聂云枫喜欢她......

    此时,她与他隔了咫尺的距离,均匀的呼吸表明他已经入睡,是否他的唇角带着微笑?洛夏忍不住唇角勾动,心头像灌了蜜一般的甜。他们从相识到现在,总是风波不断,却又总在那么的瞬间,聂云枫给了她依赖的感觉,所以才会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来找他。

    心里默念了一遍“聂云枫”三个字,暖流划过,原来他的名字早就已经刻进了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她要跟上他的步伐,不再成为他的累赘,而是站在他身旁与他一起分享快乐与痛苦的人。

    转过头,透过隔帘的缝隙,依稀可见聂云枫侧躺着背对自己。

    启唇轻语,却无声:聂云枫,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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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聂云枫就去了白天上班的饭店跟老板辞了职,老板很是惋惜的想挽留他,说像他这么勤快肯干的年轻人实在不多,但聂云枫去意坚决,老板还是爽快的把工钱结清了。

    把这事给解决后,聂云枫走去昨晚洪爷留给他的地址,是一家夜总会。走到门前时,他还没开口,就有小弟模样的人出来迎他,然后带他进了里面。他环视了一圈,这个地方估计就是洪爷的主要根据地,尽管是白天,还没有客人进场,但好些地方都三三两两的站着人,看他经过时飘过几眼也不理会。

    聂云枫轻笑了下,毕竟他算初出茅庐,所以并不介意别人对他的态度。

    一直走到二楼一个包房内,洪爷正坐在里头跟身边的几人说着话,那几个人年纪与洪爷差不多。见他进门,洪爷拍了拍身旁的位置,让他坐下。他也不拘谨,唤了声洪爷后就坐在了他身旁,然后保持沉默。

    洪景天似乎有意试探他,也不避嫌就当着他的面与那几人继续谈事,过了好一会,他的眼中出现满意。这才开始为聂云枫介绍那几个人,其实在座的都是他的一群老兄弟了,一同打江山到现在,今天本意就是想把聂云枫介绍给他们认识。

    年轻人,不骄不躁,沉稳有度,很不错。

    到了下午,洪景天带着人出夜总会,等抵达目的地时,聂云枫微微讶异,居然是他最早打拳的那家舞厅。没有意外的,沿着楼梯往下,走进了黑市拳场,居然还没到晚上,这里已经有了不少人,台上也开始了比赛。

    还是那个主事,看到洪爷进门,立即迎上前来热情招呼,但在看清他身后的人是聂云枫时,微愣了下。有人在身旁呼喝:“还不喊枫哥?”主事立即转了笑脸,微弯了腰扬声喊他枫哥,没有一点勉强。

    聂云枫有些明白洪爷的意思了,看来自己的底被查得很清楚,洪爷知道他被这个场子无故解聘,所以带他回来找回面子。其实他倒不是很在意,主事违反条约辞退自己也非他所愿,他在这里也算赚到第一笔金,最后亏得这主事提醒,要不然他也不会再去寻别的门路。

    很快有人拉了椅子过来,洪爷就坐在当处,其余人立在他身后。主事安排着人开始疏散观众,准备清场,很明显,他对洪爷很是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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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就是那一刻的怦然心动。无声的语言,才是心间最深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