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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留一颗子弹(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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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云枫只觉手臂一紧,陆城没有被他抽开手,反而抓得更用力。又有血从陆城的肩膀那涌出,可是他却没有看一眼,只是盯着聂云枫的黑眸,沉声道:“云枫,若还叫我一声城哥,就不许下去!”

    阿列再忍不住怒吼出声:“云枫,不准下去送死!”他与聂云枫同生共死不是第一次,他不可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下去送死。

    聂云枫见陆城如此坚持,不由苦笑:“难道等着一起死?”

    陆城扫了一眼没受伤的手上还握着的那把枪,问道:“你还有几颗子弹?”

    “5颗!”

    “云枫,来,比比谁的枪法准,看能射中几个轮胎。阿列,开稳的你车,再像刚才那样莽撞回头我就削你。”说话间,两个男人对视了一眼,眼中都扫过精芒,转而就摇下玻璃窗,探出头去

    聂云枫深吸一口气,心情平静下来,举枪、校准、射击。

    “砰砰砰”枪声不断响起,一连几枪打爆了三辆车的轮胎,只听汽车“吱吱嘎嘎”的打滑声音,纷纷往两旁撞去,后面的车不备,刹车不及,接二连三的撞在了一起。另一边陆城的枪法也极其精准,剩余几辆车的轮胎也都被一一打爆。

    同一时间,阿列则狠踩油门,车子轰然着呼啸而过。

    “你还剩几颗子弹?”连番射击极耗尽心神,且枪的后劲很大,两个人都身受重伤,开完枪后瘫软在后车座上,喘息了几口后,陆城笑问。

    聂云枫打开弹夹,摇摇头:“没有了,全都打出去了。”见身旁的陆城淡笑不语,视线扫向他手中的枪,枪弹夹弹开,里面还存留着一颗子弹。心生异感,抬眼讶异地看他。

    陆城淡了神色开口:“我比较喜欢留一颗子弹,因为真有一天到绝境的时候,我不想死在别人的手上。”他性本孤傲,哪怕是死,也宁可死在自己手上。

    聂云枫的心中一阵索然,甚至有股悲意,他们这样的亡命之徒,最后的归宿是不是终有一日命丧黄泉?没人例外,他不能,陆城也不能。

    当三个人回到大本营时,除了阿列还神智清醒外,后座的两人都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处于昏晕状态。这一战,他们以惨败为结局,却奠定了男人的兄弟情更深一层。往往有时候,男人的友情,就是在这种过命的交情中建立起来的。

    养伤期间,有件事令陆城十分恼火。就在他还只能躺在床上时,美国那边居然传来消息说洛夏失踪了,一批批的人派去寻找,却始终都找不到人。安排在那边的人手打来电话时,陆城火冒三丈直接把手机给砸了。

    一个背景简单的女孩,远在异国他乡,生活的圈子除去学校就是他给安排的公寓,甚至更是让人二十四小时潜伏保护,就这样居然都看不好人,真不知道这帮手下是吃什么长大的。

    惊怒交加的同时,更多的是担忧,此时他因为受伤无法离国去纽约亲自找人,只能全程遥控安排人去搜寻,可报回来的消息没有一个是好的。当他枪伤稍有恢复时,立即搭乘最快的班机到纽约,听了下属的汇报,心中沉怒。

    通过各方监察,已经找到一点线索,因为洛夏不是一个人失踪的,连同的还有安排在疗养院的洛廷远也随之而消失不见了,足可见她并非是出了意外或者遭遇劫匪。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逃离,在时隔半年后,她居然乘着他心生麻痹大意,又在国内鞭长莫及,悄悄地带着洛廷远逃出了掌控。

    这样的洛夏,真令他吃惊!那个一直被保护的好好的单纯女孩,竟然早就存了别的心思,而且她的聪明似乎在他的意料之外。晓得先按兵不动,甚至对他虚以委蛇,然后突然发难,令他措手不及。她还真是有耐心,花了足足几个月时间来哄骗他!

    可是再震怒也无济于事,纽约太大,即使他有势力在,却也难在这座城市找到他们父女。甚至他完全有理由怀疑,她可能已经离开了纽约,因为据调查所得,曾有疑似他们的东方面孔在车站出现过。美国不比国内,若是出了纽约城,就更难搜寻到。

    加上国内手边的事太多,他不可能一直停留在纽约,即使震怒之极也不得不回国。肩膀上的伤口一再撕裂,一直就没好全,而这件事被全面封锁,包括美国方面的下属都被扼制在纽约继续找人。回国后,他只称是外出公务,没有在任何人前表露分毫,尤其是聂云枫面前。

    因为若是聂云枫知道洛夏失踪或者可能发生意外,恐怕得发疯,他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兄弟情就有可能会瓦解,这不是他想看到的事。事业与女人,他一直认为自己分得很清,孰轻孰重,其实心里已经有了把秤在衡量。

    选择放小夏自由,是以为风筝的线掌握在他手上,他可一手同时操控两边,事业要,女也也同样要。但最终应了那句经典: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经过这次杀手事件后,他不能在失去小夏之后,再失去聂云枫这个肯为他搏命的兄弟,不管他们最初是因为什么走到一起的,至少现在,他把他当兄弟。

    派出去找的人仍在继续找,甚至都请了私家侦探,可是却再没消息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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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醉不夜城,酒吧一条街。

    入夜后繁华更盛,只见灯红酒绿琳琅满街,一眼望不到尽头。澎湃人海中夹杂着欢声嗔语,亦是经耳愈重。流水街口,三两个女人站在暗处正在拉皮条客,丰姿绰约,娇嗲成媚。

    那路的深处,红灯门面一间间并排延伸,却到了更深的地方,便只剩下黑暗了。

    黑暗中,看得到皮鞋特有的油亮光泽,不一会,一屡烟灰飘落。随之传来压低了的声音:“文哥,你跟耀爷说说呢,是不是安排我跑路,陆城和聂云枫、赵衡列受伤没死,要是被他们查出来是我报的信,我就死定了。”讲到最后,那人觉得胆寒,身体轻颤。

    他口中的文哥吸了口烟,暗色里笑得阴沉:“马七,路是你选的,怪不了耀爷啊。”

    月光洒下,果然露出马七那张惨白的脸。

    原来内鬼是他。

    他听了男人的话,眼中浮现惊惧,急急想去扶住对方手臂,哀求道:“文哥,你不能就这么把我甩下啊,当初我给耀爷提供线索,也是给耀爷机会为太子哥报仇啊,可是现在……”马七的念头是想弄死聂云枫,这样一面讨好了陈耀,牵上了他这条线,一面又可扫清眼前的障碍,恢复到以前城哥只有他一个得力助手的情形。

    哪知陈耀更狠,居然借此机会,想一下全扳倒,把城哥也给算计进去了,暗下杀招。弄得他现在走投无路,跟着城哥这么久了,从不会去怀疑他的智商。若是只聂云枫或者阿列有事,城哥可能还会不追究,如今连他都搭上了,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而只要前后一联系,就有可能发现自己是内鬼。

    文哥是陈耀之下的第二把交椅,在陈耀面前,除去死掉的太子,也就他能说上话,所以马七就是再怎么被挖苦,也得求他救命。

    “哼,我会安排的。你最好躲得隐秘一点,被陆城抓住了,别的我不敢说,就那赵横列也定绕不了你的命。”话毕,文哥看也不看他,转身就往道外面走。

    马七被他损得连大气都不敢出,只能垂头丧气地在背后点头哈腰。

    文哥本名叫莫文东,跟着陈耀混了很多年,手底下的人就都尊称他为文哥。若不是耀爷说马七这人还有用,他才不屑来理会这种小人。黑道,最忌讳的就是出卖兄弟的人。义字在心口,插兄弟一刀,就是插自己一刀。

    文哥走得很快,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今晚的月色特别的亮,亮得有些渗人,眼皮子直跳,片刻也不停。心有微沉,走黑道的人很是迷信,这不是好兆头,他得赶紧离开这。

    脚下步履更是疾速,转过一个巷角,便看到霓虹闪烁的长街。心底微宽,他安排的手下就在那边等着,只要到了人多的地方,就没那么多顾虑了。哪知忽然眼前一个黑影覆盖,一把枪抵住了他的眉心。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到消了音的“砰”声响起,刹时飞鸟从巷子深处惊出,哗然划过夜空。

    文哥睁大了眼,眼珠子几乎要突出来,却缓缓向后倒去。他至死都不知道是谁开的枪,因为他的眼睛只看到黑洞的枪管横着面前。

    深巷里的马七,本来听文哥答应了他的请求,松了一口气,可是忽然一声枪响,他的心又跳了出来,冷汗直冒,只觉寒从心起,无所遁形。连忙拔腿就往外面跑,未知的危险和恐惧已经包围了他。

    眼见转个弯就看到街面了,时间却仿佛已经停止,一把冰冷的手枪从黑暗里伸出来,平静地抵住他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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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月无情,仍愿意为你闯开新故事,情与义你我皆知,不需一再怀疑。世上无情人在变,义气本色不太易。但我知,今天到此,生死与你创造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