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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芳溪会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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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上中天。

    神仙窝,地下后院。

    陈重九仍在。他对面还有个人,是向野。

    “我刚去见过主上。主上说,她带回一件要物,放在了你这里。我奉命接手,要物现在何处?”向野问。

    “还在箱子里,未敢挪动。”陈重九说。

    “拿过来。”

    “是。”

    片刻后,箱子搬到了。

    向野当即打开,刚一眼看入,不由大吃一惊。箱子内的要物,竟然是个人!那个人闭目沉沉,一动不动正安睡。

    楚乔?!

    向野立刻合上箱子。

    据情报,佚王的大婚才结束,至今仍很平静,不曾传出异动。想不到,楚乔已在掌握。看来卫国内的暗部,真的十分能干。

    他不由笑了。

    陈重九也笑了:“属下当时也吃一惊,反应与统领一样。主上的这个要物,真是意外之惊喜。”

    “不错,实在太意外。”向野笑着,拍了拍他,“如今复国已开始,此后会多变数,你我各自谨慎。”

    “是。”

    月沉沉,夜更深。

    神仙窝一片寂寂。地上很静,地下也静。向野已走了,带走了楚乔。

    三月初三。

    清晨。

    朝臣们刚下朝,两三成行,边走边谈。其中,有几个年轻朝臣,正走在一处,谈论尤其开心。

    今日上巳节,习俗当郊游会饮。对于这种事,年轻人更热衷。他们谈论的焦点,无非是谁做东。

    众口一词:郑长钦。

    郑长钦也爽快,笑应:“我早就知道,这个东道跑不掉。”

    几人都笑了。

    这个当然!跑掉了谁,也跑不掉他。

    作为新晋的翰林学士,又是丞相独子。与当今的天子,更是自幼伴读。这小子的条件,好得让人嫉妒。平步青云不必说,不敲他个东道,简直天理不容。

    “几位想去何处?”郑长钦问。

    “芳溪。”又是众口一词。

    小连山上,芳溪流。如论登山临水,那是个好去处。他们逢节必去,去必流连。郑长钦点头:“好,待我回去备齐酒馔,大家老地方见。”

    几人应一声,正要散去。忽然,郑长钦叫道:“博雅!”

    转角走来一个人。

    那人也很年轻,与他们相仿;那人也穿朝服,与他们相仿。可那人神色太静,犹如深潭死水,完全没有朝气,像个老古板一样。单这一点,与他们截然不同。

    几人又停下了。

    他们互看一眼,都心想,不会也请上他吧?

    很不幸,郑长钦请了:“博雅,今日三月三上巳,我们约往芳溪会饮。你想必有闲,也一起来吧。”

    “我不去了。”张博雅说。

    对对!千万别去!几个人心中大喜,又互看一眼。这人要是去了,那还叫游玩?那叫一个受罪!

    “你有事?”郑长钦问。

    “我要校书。”

    “为了编纂《陈史纪年》?”

    “对。”

    “我还当有什么事!”郑长钦笑了,一拍他,“博雅,你这个陈国第一才子,当知‘校书如扫尘,常扫常有’。校书是个细功夫,不在一天两天。你再长埋书堆,连风也不见,真会成个书虫!”他不由分说,一把挽住:“我们一起走,今日你必须去!”

    郑长钦走了,拉走张博雅。

    其余几人垮下脸。

    完了!

    这么美好的会饮,怎可有个书呆子?!而且,还是陈国第一书呆子!有他在,他们怎么活?!

    他学问太好!

    他人太古板!

    不论多么美妙的场合,只要他一出现,都会变成学会。面对他的学识,他们就像蒙童,只能仰望先生。

    可他们都是文臣!

    他们也妙笔生花!他们也文采风流!偏偏在他面前,死活抬不起头!既生瑜,何生亮?那个姓张的书呆子,就像上天派下来,故意刺激他们!

    尽管他们算不上瑜。

    几人叹口气,愤愤地走了。

    没办法。

    东道请了他,他们能反对?都怪那个东道,请谁不好?非要请他!唉,都怪他俩是总角之交。这真是,交友不慎害死人!

    郑长钦不这么想。

    作为幼时玩伴,他们一向很好。

    自己很佩服博雅。他十分博学,早已供职翰林。不像自己,才刚晋身学士。虽然,他有一点书呆,但他的才智学识,确实毋庸置疑。

    而且他还很念旧。

    一个博学、老实、念旧的人,如今太稀罕了。能有这样的朋友,实在值得庆幸。至少,郑长钦这么认为。

    但张博雅的想法,又是另外一种。

    他与长钦是总角之交,长钦之父是丞相,他的父亲是太师。他们本来一样,都有父荫庇护,都有大好前程。

    可如今不同了。

    他父亲已逝。世态炎凉,许多事就变了。人们对他的态度,也开始变了。以前的赞叹,如今变为敌视;以前的举荐,如今变为排斥。

    恶意冷眼似箭,他是唯一靶子。

    幸好当今天子温厚。

    对他这个幼时的伴读,仍旧十分亲切。所以,他仍为翰林学士,并没因别人的排斥,而引来贬官之忧。

    但他也受够了。

    于是,他毛遂自荐修史,躲入书馆,再不见别人冷眼。既然,他只是个书呆子,那么,他就安静做个书呆子。

    偏偏长钦不明白。

    他们已不同了,何必再强求呢?

    他真的不想出去,又面对那些目光。可是,长钦一片好心,他又不忍拂意。因为,他只剩这一个朋友。

    小连山。

    山上游人如织。

    在芳溪水边,郑长钦摆下酒馔。

    酒馔十分考究。上佳的美酒,精致的菜色,稀罕的点心。丞相公子一出手,这会饮的质量层次,立刻变得不同。

    几人很欣喜。

    虽然,对面坐了个讨厌鬼,但有佳肴当前,谁还看得见他?杯觥交错,几人饮得不亦乐乎,个个都敬东道,没人理会讨厌鬼。

    张博雅不在乎。

    对他来说,早已习惯如此。他独自坐在一角,独自沉默,独自浅酌。像芳溪边的一片落叶,只希望被人遗忘。

    而且事实上,他确实也已被人遗忘。包括被郑长钦,那个请他来的人。

    郑长钦正高谈阔论。

    谈论的话题,无非各种趣事,而这些趣事,大都与天子有关。丞相公子这个身份,已不足以炫耀,作为当今天子的旧交,才更值得人骄傲。

    听的人越发羡慕。

    “这一种点心,你们没吃过吧?”郑长钦拈起一块,笑问。

    几人忙点头。

    真的没吃过。那个点心做法特别,不要说吃了,见都没见过。丞相公子吃的东西,果然非同一般。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巧心独具?”

    “确实!”

    “你们错了!”郑长钦大笑,边笑边说,“偷偷告诉你们,这个点心的做法,并不是我想出,而是陛下的巧思。”

    啊?!

    几人大惊。什么?!这是陛下想出的?这个点心……竟还是御方?!

    “没错,正是陛下御方。”郑长钦吃了一口,很怀念,“陛下还是庆王时,多有妙想,一日想出这个做法,分与我一个试尝。我一尝之下,大为惊艳,向陛下苦求多日,才求得这个御方。你们在外面,当然吃不到。”

    这小子太好命!

    与今上交情如此,还有什么可愁?!什么也不用愁!等着官居一品,万人之上吧!几个人艳羡嫉妒,已不知该说什么。

    他们没说话,张博雅却说了。

    “陛下制这点心,因为长公主喜欢。”他忽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