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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两强相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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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在前几种战斗机上,只有一名竞标者进入验证试飞阶段,空军将在这个时候赋予新式战斗机正式编号,所以j-j-33项目进入验证试飞阶段,空军依然赋予了正式编号,只是在后面加上厂家后缀进行区分。

    沈飞的是yj-31s与yj-33s。

    这里的“y”,表示“验证”,即表明是验证战斗机,而不是量产型。在量产前,还需要修改很多设计,甚至得做大幅度修改,战斗机的很多地方,包括外形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加以区分。

    六月三十日上天的是yj-31s。

    这也可以理解,空军是j-j-33的主导方,因此空军型是基础,海军型是在空军型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为了降低研制难度,飞机制造厂肯定会首先保证空军型,而不会首先保证海军型。

    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

    yj-31s的首飞非常成功,由沈飞头号试飞员驾驶,在升空后盘旋了十五分钟,其间没有收起起落架,以便随时迫降。所幸的是,没有发生意外情况。在初步检验了飞机的动力系统之后,首飞就结束了。

    按照沈飞的安排,yj-33s将在七月一日进行首飞。

    也就是说,沈飞同时完成了yj-31s与yj-33s的试制工作,并且同时生产了两架进行验证飞机。

    显然,这与牧浩洋有很大的关系。

    谁都知道,牧浩洋是海军大将,而且负责装备发展工作。yj-31s与yj-33s能否迎得军方的合同,还得由牧浩洋说了算。如此一来,沈飞的负责人自然不会怠慢海军,也就把海军型的研制工作提前了几个月。

    与空军型相比,yj-33s验证机的主要改进之处就是加强了起落架。

    因为机身结构强度达到了十二g,已经超过了海军着舰标准,所以没有必要专门加强机身结构。

    与成飞不同,沈飞没有在yj-33s上耍手段。

    当初,yj-25进行首飞的时候,成飞故意采用了yj-22的起落架,以减低试飞难度,在进行着舰测试的时候,才换上了海军的起落架。为了这件事,牧浩洋还给成飞开出了一百五十万的罚单。

    这次,军方明确规定,验证机在首飞之后不得做任何改动,必须一口气完成全部测试。

    yj-33s的首飞工作也很顺利,只是升空后不到十分钟就降落了,根据沈飞提交的首飞测试数据,应该是一组液压系统出了故障,为了安全起见,地面指挥中心提前结束了首飞工作。事后查明,是连接左前缘襟翼液压系统的光纤上出现了一道裂缝,导致信号强度降低百分之九十,计算机认为是液压系统出了故障,发出了故障警告。在更换了光纤后,j-33s在三天后进行了第二次试飞。

    可以说,yj-31s与yj-33s都顺利完成了首飞。

    对此,牧浩洋也比较满意。

    与j-j-32相比,yj-31s与yj-33s的最大特点就是采用翼身融合无尾气动布局,机身与机翼完全融合在一起,机翼的主结构由弹性复合材料制成、蒙皮由记忆材料制成,能够根据飞行状况自动调整外形与迎角,必要时也能由飞行员把机翼锁定在基本状态下,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气动效率,增强了机动性。

    可以说,这个设计的优势非常明显。

    在没有采用矢量喷管的情况下,yj-31s与yj-33s的最大机动过载能达到十二g。如果使用矢量喷管,则能提高到十五g,甚至有可能达到二十g,而j-j-32在使用双作动矢量喷管的情况下,最大机动过载也只有二十g,而前四批量产的j-j-32只配备了单作动矢量喷管,最大机动过载只有十五g。

    当然,这个设计,也有较为突出的缺点。

    最大的缺点就是价格昂贵,弹性复合材料与记忆材料都非常昂贵,而且整体成型技术的成品率还不是很高。就算大规模量产能够降低价格,但是也比采用普通气动外形设计的成本高得多。

    针对这个问题,沈飞也提出了改进方案,即采用普通气动外形,通过安装矢量喷管的方式来提高机动性。按照沈飞的试飞安排,第三架yj-31s与第二架yj-33s就将采用普通气动外形。

    当时,沈飞这么做,也是想让军方相信,即沈飞有能力研制高端战斗机。

    此外,这也与沈飞的野心有关,即yj-31s与yj-33s的高机动性得到认同后,很有可能取代部分j-30与j-32,成为空军与海军的通用战斗机,在军方的第五代战斗机中占据三分之二的席位。

    果真如此的话,高性能版的j-31与j-33就有望获得军方合同。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即j-31与j-33能赶在空军与海军扩大制空战斗机规模之前完成定型设计,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沈飞发力之后,成飞也不甘示弱。

    八月底,yj-31c与yj-33c在成都完成了首飞。

    因为初始设计来自j-j-32,所以在气动外形上,yj-31c与yj-33c没有太大创新,看上去与j-j-32几乎没有区别。这也是成飞坚持打“价格牌”的关键所在,即多用途战斗机首先是一种买得起与用得起的战斗机,其次才是一种高性能战斗机,而不是一味的追求高性能。

    事实上,这也更对牧浩洋的胃口。

    虽然空军与海军对沈飞方案表示出了更加浓厚的兴趣,但是牧浩洋却知道,yj-31s与yj-33s很有可能成为一种价格昂贵的战斗机,而空军与海军根本没有足够多的经费来大批量采购。

    如果以一架战斗机服役二十五年为准,成飞方案的成本优势就更加明显了。

    按照成飞给出的报价,yj-31c与yj-33c的采购成本只有沈飞的三分之二,而且长期装备成本只有沈飞的二分之一,还可以通用j-30与j-32的保障维护设备,综合算下来,总体装备成本只有沈飞的一半。

    也就是说,用同样多的钱,可以多买一倍的战斗机。

    对空军与海军来说,这绝对是个天大的诱惑。

    为了增强吸引力,成飞还明确提出,yj-31c与yj-33c能够加强机身机构强度,即可以通过后期改进达到j-30与j-32的水准,成为一种具备与第五代战斗机进行空战的多用途战斗机。

    当然,这只是飞机制造厂的说法。

    要成为典型的制空战斗机,除了需要足够高的机动性,还需要大量配套设备,而这些设备都很昂贵。

    事实上,成飞一直在掩盖一个事实:yj-31c与yj-33c的改进余地并不大。

    要知道,j-30与j-32的基础技术是二零年代的水准,因此yj-31c与yj-33c的基础技术也只有二零年代的水准,而沈飞的yj-31s与yj-33s采用了三零年代末的技术,整整领先了十年!

    别的不说,弹性复合材料与记忆材料就是三零年代末出现的。

    如此一来,空军与海军采用成飞方案的话,就不得不在十年、最多十五年之后,考虑装备第六代战斗机。

    显然,一种战斗机只用十年,哪怕是十五年,也是极大的浪费。

    如果沈飞方案能确保服役二十五年,并且有能力取代j-30与j-32,那么成飞方案在综合成本上就没有多少优势了。

    事实上,再过几年,第一批服役的j-30与j-32就将退役。

    不是这些战斗机达到了服役寿命,而是在对日战争中使用强度过大,机体机构已经达到了疲劳强度的极限值。

    当然,也可以通过改进来延长服役寿命,只是改进的成本也不是很低。

    如此一来,yj-31s与yj-33s的高配版本成为了空军与海军替换首批j-30与j-32的最佳选择。如果采用成飞方案,即便yj-31c与yj-33c能够达到制空战斗机的水平,也等于是采购更多的j-30与j-32。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做出选择的问题。

    只是,牧浩洋不用急着做出决定,因为验证试飞还要进行大半年,到二零四二年六月底才会结束。

    在与母祁铁、晏鹰搏商量后,三人都认为,如果沈飞能够解决工程阶段的麻烦,保证顺利量产,yj-31s与yj-33s是最佳选择,而且空军与海军都将采购部分高配型,以取代部分j-30与j-32。

    问题是,验证试飞并不涉及工程制造问题,而是用来解决技术问题。

    说得直接一点,在验证机上行得通的技术,在大规模工程制造阶段不一定行得通,说不定还会成为致命问题。别的不说,f-35系列战斗机数次推迟量产时间,就是在工程阶段遇到了重大技术难题。

    如此一来,军方只有一个选择:让两种战斗机都进行工程试制,即首先以小批量量产的方式制造一批原形机,让飞机制造厂借此机会解决工程制造上的问题,军方则能通过工程试制来确定哪个方案更有可行性。

    可惜的是,在军费预算中,没有这笔拨款。

    为此,牧浩洋不得不让成飞与沈飞进行肉搏,即由飞机制造厂承担工程试制费用,胜出者将在大批量采购阶段获得军方补偿。说得直接一点,飞机制造厂必须为了军方数千架的巨额订单赌上一把。

    当然,这是二零四二年下半年的事情了。

    虽然第五代多用途战斗机非常重要,关系到中国军队能否在未来战争中掌握制空权,但是军备项目不仅仅只有战斗机。

    当时,最紧迫的军备项目是陆军的“未来地面战平台”。

    不是这个项目的研制难度过大,而是制造规模极为巨大,因此必须在二零四一年底拿出工程方案,才能确保在今后三年多内,能够生产出为陆军八个集团军换装的全部装备,不然时间上肯定赶不及。